用法治之力遏制幼儿园小学化
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幼儿园与小学应当如何衔接?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面向学前儿童开展培训吗?学前教育法实施后,这些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高度关切的现实问题,得到明确回应: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
幼儿园教育应当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方面协调发展。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不少幼儿园小学化趋势不断蔓延,不少幼儿过早地进入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小学”课堂,背上了沉重的书包。
幼儿园小学化对儿童身心发展存在诸多危害。提前教授小学课程,超出幼儿认知能力范畴,易引发厌学情绪。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方式也会扼杀幼儿的好奇心和兴趣,不利于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同时还会引发幼儿形成注意力不集中、不爱思考等不良习惯,为后续学习埋下隐患。
幼儿园小学化这一问题是多重因素交织造成的。家长在“望子成龙”急切心理和“不能输在起跑线”的焦虑心情驱使下,主动为孩子选择超前教育。幼儿园以小学化为特色招牌吸引生源,加剧了教育功利化。而“唯分数论”“唯名校论”,更是扭曲了学前教育的本质,让无忧无虑的童年成为追逐“高分”“名校”的“起跑线”。
学前教育法的正式施行,把禁止幼儿园小学化上升到法律层面,用法律的刚性约束,让学前教育回归本位,这不仅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更是对“拔苗助长”式教育的根本性纠偏。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多方协同、多向发力。首先,要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对幼儿园教学活动全流程监管,对违规开展小学化教学的行为依法惩处。加大对校外机构的监管力度,对校外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开展小学课程培训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其次,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科学育儿理念,引导家长认清“超前教育”的危害,帮助家长走出教育误区,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
此外,要优化教育衔接,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幼儿园可通过组织“小学体验日”“职业角色模拟”等趣味活动,帮助幼儿提前熟悉小学环境;小学则需严格落实“零起点”教学要求,给予新生充足的适应缓冲期。
教育最忌“拔苗助长”。依法守护童年的天真底色,让教育遵循成长规律,才能培养出更多具有创新活力与健全人格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