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农资安全防线

  近期,经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生产、销售假化肥的黄某一审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2021年3月,28岁的黄某在某化工原料商贸城工作时,发现化工原料“硫酸镁”和化肥“磷酸二氢钾”外观十分相似,但前者价格却只有后者的五分之一。在利益驱动下,他伙同亲戚李某等人做起生产、销售假化肥的生意。听闻黄某赚到钱,他的一些亲戚向其“取经”,也加入卖假化肥的团队,组成以黄某为首的14人家族犯罪团伙。

  农药、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为维护农资安全、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国持续加强对农资的监管和打假,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方法,如2021年修正通过种子法、2022年修订施行《农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多次联合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这些努力,切实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有效为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农资的农民越来越多。相比线下传统渠道,网络渠道具有价格优惠、送货上门等优势,为农民选购农资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假冒伪劣问题也日益凸显,一些不法商贩利用网络平台将伪劣农资销售至全国各地,农民一旦在网上购得伪劣农资,溯源维权就会有较大难度。以黄某为代表的14人家族犯罪团伙制售假化肥,就是其中的一个极端案例。黄某经营的6家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256万余元,其余13名成员名下的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627万余元,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粮安天下安,粮稳社会稳。网络电商平台绝非法外之地,制售假劣农资踩“红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应联合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电商平台、网站等农资销售信息载体的排查、识别和查处,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治理体系,联动打击“借道”销售伪劣农药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农资经营线上线下门店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农资经营者学习典型案例,引导经营者要合法合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从源头遏制假劣农资流入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