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48小时化解跨国“扣单”纠纷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姜圣芃) 印度蒙德拉港,烈日炙烤着码头上的集装箱。某化工公司价值42万元的化工品到港后,因货代公司连环欠费纠纷遭“扣单”,货物在高温下面临变质风险,化工公司的货运代理商紧急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

  上海海事法院通过“快立案、精研判、巧调解”的工作机制,促成货主、争议货代公司之间签署协议,货物得到及时清关,境外合作渠道得以保全。该案从当事人提出申请到实质解纷仅用时两日,实现了止争、止损、促发展的三重效果,为中国外贸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欠款纠纷引“扣单”


  某化工公司委托某供应链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订舱出运一票货物,从中国上海港运输至印度,货物价值约42万元。甲公司委托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办理该票货物的订舱事宜。

  货到目的港后,经多次催促,乙公司一直未交付正本提单,导致印度收货人无法提货。甲公司遂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要求乙公司交付涉案正本提单。

  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后立即启动快速通道,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调查案件相关情况,发现甲公司欠付乙公司包括本票货物在内的多票货物的业务费用,导致乙公司“扣单”。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存在协议,约定如果甲公司欠付业务费用,乙公司可以扣留其他货物的相关单据,乙公司据此认定自己的做法没有问题。

  除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纠葛外,在遥远的印度,高温环境对化工品的存放极为不利。化工公司担心的不只是货物,更有对潜在客户流失的担忧。化工公司曾尝试与乙公司进行沟通,但双方的诉求存在明显差距。化工公司已向甲公司支付了该单货物的费用,考虑到甲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化工公司愿意再向乙公司支付该单货物的相关费用;但乙公司“扣单”的目的是让甲公司结清所有欠付费用,不愿作出让步。


  高效调解司法护航


  “我们和甲公司有过协议,他们现在拖欠费用,我们就可以‘扣单’,我们这么做有什么错?”

  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对该案开展合议,仔细研判相关合同条款的法律性质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在初步形成促成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方案后,法官随即和乙公司取得联系,对合同条款的效力、“扣单”行为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指出此前的运费拖欠与这一单运输并不能混为一谈,且港口滞箱费、堆存费每日叠加,若收货方弃货,各方损失可能远超当前争议。

  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化工公司、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签署了三方协议。化工公司主动提前结清了与甲公司在本单之外的其他业务费用,以帮助甲公司渡过难关。乙公司也收到了应收的费用,当即交付提单,在印度的收货人也及时提取了货物。

  “感谢上海海事法院,这起纠纷的快速解决,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也帮助我们继续维系和境外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纠纷解决后,化工公司代表对上海海事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表示肯定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