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司法解释
本报讯(记者王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设立和推进,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大意义。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据悉,《解释》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解释》共十五条,主要包括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理情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原告资格和适格被告、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被告与原告的举证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裁判方式、保留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预防救济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
最高法表示,《解释》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办理规则,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