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速览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歌诀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歌诀是中国古代律学中独特的优秀文化遗产。最早的法律歌诀出现在《急就篇》中,之后广泛散布于各种日用类书及律学作品中。到清代时,法律歌诀发展至顶峰,产生了数部比较成熟的专业性法律歌诀,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律学流派,即歌诀派。在其他法律文明中,虽出现过法律歌诀,但大多比较零散,中国古代涵括整个律典的律注型法律歌诀在世界范围内是独一无二的。中国古代法律歌诀在内容上虽已过时,但这种记诵、传播法律的文学形式在现代普法和法学教育中仍可以发挥巨大作用。对于中国古代法律歌诀,应本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精神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摘自《法学》2025年第3期陈锐著《中国古代法律歌诀及其价值》
关键词:清代 产权 嵌入性 法律
私有产权嵌入种种非经济关系会导致何种结局?对此,需要在具体的时空中,结合法律、社会、经济等维度展开考察。清代亲属间财产诉讼案件可为此类考察提供重要分析样本。儒家意识形态的确对在亲属关系中主张清晰、平等的产权构成不利,但清代官方立法和民间习惯对财产性个人主义趋势有所让步。清代四川省南部县频繁出现亲属间财产诉讼,甚至不乏以卑告尊的案件。知县处理此类案件,本质上与处理其他细故案件无异,即原则上一体受理,展开调查乃至堂讯,参酌成文法、习惯和契约,对各方利益予以相对精确的衡量。部分当事人使用的种种儒家话语,对知县的中立态度基本未构成干扰。仅在少数案件中,知县出于“亲亲”和矜弱的考虑,对某些本应担责的当事人予以宽免。结合卡尔·波兰尼等人的理论,可认为嵌入性既有促进市场的作用,又有节制市场的可能。但清代国家权力在实践中对前一面向较为宽容,对后一面向更为警惕。
——摘自《法制与社会发展》2025年第3期赖骏楠著《亲属关系一定会“扭曲”财产权吗——基于清代诉讼档案观察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