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以司法为中心的行政法释义学分析进路

  从世界行政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具体的行政法治实践离不开行政法学理论的指引。如何透过中国法治实践的“制度迷雾”,探寻行政活动背后的“万变之宗”?行政法学初学者如何翻越教义体系的“理论山丘”,锤炼“发现问题、归纳问题、化解矛盾”的实践能力?这些问题都是行政法学教学研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倪洪涛教授新作《新行政法释论》就是尝试解决上述问题的匠作,使人深受启发。综观而言,本书从以下方面向读者呈现了行政法学研究的历史厚度与实践精神。


  博观约取,构建面向本土的行政法学体系

  在行政法学的教学研究过程中,须善用比较的方法。本书广泛考察了西方行政法治的主要类型,介绍了从警察国时代、法治国时代、福利国时代、后福利时代到风险行政时代的行政法治类型变迁之路。在这一过程中,作者始终以批判性的眼光探讨西方行政法治的地方性知识,并从诉讼的视角深刻反思中国行政法本土问题产生的社会土壤与制度土壤,针对中国本土性问题进行“知识再造”。


  鉴史知宗,精析制度演绎的比较历史逻辑

  作者在对域外行政法理论进行引介的过程中,采用比较历史解释的方法,从制度源头出发,对中西方法律制度的形成过程进行本源性思考,让读者深切感受到行政法律制度变迁背后的历史逻辑,形成对具体法律制度的深度理解。历史比较解释方法的运用是本书的一大亮点,在跟随作者思维进行历史性回溯的过程中,读者亦能领略行政法学研究的历史性与本体性。


  拨云破雾,型构司法向度的法教义学体系

  行政法学教义学体系之形成与实体法规范直接相关。传统教义学体系侧重于对上游规范与中游规范的解释,即行政向度的解释体系。这一学理安排导致的直接问题是初学者无法迅速消化繁杂的理论体系,无法领会法教义学推理的精妙所在。鉴此,作者主张行政法学学术体系要服务于解决纠纷,并提倡以下游规范为核心,型构司法向度的行政法教义学体系。这样的体系安排有助于使青年学子摆脱行政性视角,以司法者的角度对行政活动进行全链条审视,通过裁判说理的问题导向来理解具体的行政法律问题。


  以案释理,探索情景感知的案例教学模式

  作为一部专题性著作,本书显然不以全面性为特点,但其借助案例展开的精密教义学分析向读者很好展示了行政法学的技术性与理论性。作者能够以具体个案为出发点,精细化解析理论的适用逻辑,生动呈现法教义学推理的魅力。在这种案例教学中,读者不但能够暂时摆脱繁冗的理论说教,还能跟随作者的思维,情景化地开展针对具体个案法技术训练,极大提升对行政法学理论的推理论证能力。同时,以中国本土实践案例为窗口,也能使读者切实感受行政法治的运作过程,以个案分析促进对整体的制度反思。故此,姜明安教授谓之该书具有“以点带面”的鲜明特点,达至“情景式”的学术效果。

  总的来说,作者在《新行政法释论》中向读者呈现了一种以司法为中心,以案例为素材,以比较历史解释为方法的法释义学分析进路,这一研究范式堪称行政法学专题研究的典范。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