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做好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为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使用,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近期民政部等18部门印发《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

  民政部等18部门印发《办法》,对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我国在儿童权益保护领域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该《办法》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困境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关切关怀,更彰显了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困境儿童,因其所处的特殊环境和面临的诸多困难,往往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帮助。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不时有一些关于困境儿童的信息被不当披露,甚至被某些机构和个人用作博取眼球、赚取流量的工具。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困境儿童的隐私权,更可能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加剧他们的困境。

  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规范这一领域的信息处理行为,保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他们的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活动。这一规定,无疑为困境儿童筑起了一道信息安全的屏障。

  同时,《办法》还对各相关部门在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时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从网信部门的监督管理,到执法、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中的信息保护,再到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具体落实,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这不仅有助于确保各环节的信息安全,更能通过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强大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特别强调了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的知情权与异议权。这意味着,困境儿童及其家庭不仅有权知晓自己的信息被如何处理,还可以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异议,要求相关单位和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这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让《办法》真正落到实处,需要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的关爱与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还应该认识到,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并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要求,更是一种社会道德的体现。在关爱困境儿童的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对他们的心理关怀和情感支持,以平等、尊重的态度与他们相处,避免将他们视为博取眼球的工具或是满足好奇心的对象。

  困境儿童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呵护和关爱。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行动起来,依法加强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维护困境儿童个人合法权益,就能更好地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晴朗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