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全国迎来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七十周年,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确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从新中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中可以清楚看到,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更可以深切感受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是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迈向强起来的根本宪法基础和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就宪法和宪法实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章,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释我国宪法的性质、地位、优势、功效,系统阐明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等新的重大论断,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都提出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宪法制度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内涵、新任务、新要求。在这个伟大进程中,法学法律界面临着难得历史机遇,肩负着重大职责使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要围绕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研究实践,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更好服务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其中首要的就是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让法治从改革中来、到改革中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