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速览
关键词: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体系
涉外法治人才是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之基。通过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历程,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维度,对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情况和中国籍法治人才在国际组织任职情况进行观察,有助于全方位揭示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的不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亟待明确综合素质培育导向,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推动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以及依托需求和供给的动态平衡,由此来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应以跨文化交际能力为核心,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胜任力体系;推动法学与其他专业的交叉融合,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规范化,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体系;拓展涉外法治人才的市场需求,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供需对接体系,为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提供有效路径。
——摘自《中外法学》2024年第6期石佑启、韩永红著《论新时代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之优化》
关键词:自然生态保护规制 自然保护地体系
生态环境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生态保护编,其编纂不宜采用“生态要素+生态区域”的二元平行式进路,应采取“空间规制→行为模式”的一元二次递进式进路。我国自然生态保护实践形成了以“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基本制度的三重空间规制逻辑,能够为生态环境法典自然生态保护编的制定提供行为模式的基本架构和规范基础。生态环境法典自然生态保护编的制定,应当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底线规制”思维,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在自然生态保护领域核心制度地位;在法典总则编重申“保护优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自然生态保护编确立“保护第一”原则,化解自然生态空间范围内生态产品利用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对峙,为生态保护利益补偿、生态保护惠益公平分配分享提供基本的规范指引。
——摘自《政治与法律》2024年第11期杜群著《自然生态保护规制实践逻辑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