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一纸空文”
有必要健全保护措施,用事前有力防范和事后严厉惩戒让潜在的施暴者认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严肃性,不敢逾越底线,更好地预防家暴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近期,广东一法院对一起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告人判处刑罚,关某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报道,自2013年结婚到2023年离婚,关某多次对妻子罗某实施辱骂、恐吓、殴打等家暴行为,造成罗某尾椎骨骨折、右手环指骨折等。离婚后,关某未经罗某同意,非法入侵罗某住宅。罗某不堪忍受,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关某变本加厉实施更严重的暴力行为,被公安人员抓获。(10月24日中国新闻网)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首次确立,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而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赋予了女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经过多年的普及以及人们权利意识的提升,更多家暴受害者也逐渐知道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捍卫自身权益。同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配套措施,如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进行了规范。
但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施暴者该如何处罚,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却不去落实执行,施暴者只会继续施暴作恶,更加肆无忌惮,让弱者更加无助无力。以报道所指的事件为例,施暴者连续多年对被害人施加暴力,且一次次变本加厉,在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依然没有丝毫收敛。在此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让施暴者感受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威严和违反后的严重后果,其只会更加嚣张地施暴,令被害人更加恐惧,感受不到法律带来的安全感,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也将受到质疑。
令人欣慰的是,人民法院用鲜活的案例和司法裁判表明,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带有“锋利牙齿”的权威法律文书。报道中的施暴者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说明司法机关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惩戒暴力方面绝不手软。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如施暴者造成重伤等严重后果的话,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等量刑更重的犯罪。即便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对行为人作出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梳理报道可知,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判处刑罚的事例已有多起。这让人们深刻明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可以随意践踏的“法律白条”,而是有罚款、拘留、刑罚等强制措施为后盾的权威法律文书。同时,还有必要健全保护措施,如不妨要求潜在的施暴者佩戴可以定位的装备,当其接近保护对象时就发出警告和提示,进而用事前有力防范和事后严厉惩戒让潜在的施暴者切切实实认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严肃性,不敢逾越底线,更好地预防家暴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