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靖用法治力量守护“世遗土楼”

福建南靖用法治力量守护“世遗土楼”

让土楼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的云水谣古镇是国家5A级景区福建土楼(南靖)景区的主要景点之一,电影《云水谣》曾在此拍摄。云水谣古镇有土楼53座,其中的和贵楼、怀远楼于2008年7月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游客必选的“网红”打卡地。

  云水谣古镇土楼是福建土楼的一个缩影,其聚落形态、空间结构和景观特色等展示出的丰富的土楼文化和文物资源,折射出客家文化的博大精深。为了充分挖掘、整理、保护、活用土楼文化与文物资源,南靖县成立了土楼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包括云水谣古镇覆盖的3个村,以及田螺坑景区覆盖的4个村。

  近年来,南靖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融入土楼管委会工作大局中,协助相关部门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土楼活化利用,协同政法部门推动云水谣等古镇依法治“旅”、“游”法可依。


  挖掘土楼文化,推动调解法古为今用

  资料显示,土楼文化是以圆楼为主体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复合体,包括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有形文化体现在土楼的建筑、楹联、彩雕、书法、民俗等方面上,无形文化则体现在土楼长久以来的家族宗法观念秩序和儒释道思想理念等思想意识范畴方面上。

  “土楼是‘大家庭、小社会’的和谐典范。”南靖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陈伟煌介绍,土楼通过祠堂文化、楹联文化等方面营造了人文氛围,其中以和贵楼为典范,在社会空间与人文氛围的互相影响作用下锻造了“以礼为序、以人为善、以和为贵”的土楼文化内核。

  陈伟煌的主职是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庭长。该法庭根据土楼对称布局,严格对称的建筑群组所展现出的严肃、方正、井井有条等特点,提炼出“严谨严肃、公平公正、依法依理”的土楼文化审判理念。陈伟煌在法庭工作中活用土楼文化审判理念的同时,还将土楼“和为贵”无讼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工作中,与调解理念、原则、方法等相融通,贯穿至调解各环节、全过程,形成借景说情、借物说理、借案说法的“土楼文化调解法”。

  今年4月,陈伟煌及其“首席”团队用“土楼文化调解法”,诉前参与调处了一起邻里间因开荒地归属权而引发的纠纷案。原来,土楼法庭辖区内南坑镇某村的张某在其家门口开荒地上种植了香蕉、柚子、龙眼等作物,邻居荣某认为张某此举侵占了自己的开荒地,遂让家人将作物砍伐破坏,两家因此积怨。

  “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这类邻里纠纷若无法从根源上化解两人矛盾,即使作出判决,也难实现事了人和。”陈伟煌说道。

  于是,她组织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首席”团队,前往双方争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运用“土楼文化调解法”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

  “你们看云水谣水车的运动轨迹,水车高低不停地轮转着。这不正形象反映了事物强弱、高低变化规律。强势一方上升到高点时,应该考虑到自己可能很快转化到低点;弱势一方也不必垂头丧气,经过努力,可以不断上升到高点。作为邻居应当互相体谅,互相较劲只会不断产生新的矛盾,不要因为一点小事伤了和气。”陈伟煌耐心引导当事双方在强弱转换过程中“换位思考”。之后,荣某及其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张某道歉,还赔偿了张某经济损失。张某也为自己的态度向荣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这起邻里纠纷终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为涉旅纠纷“把脉问诊”开“良方”

  在云水谣综治中心,陈伟煌、叶月琴、黄庆良、高陆国等组成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采取轮驻“约诊”的方式,为涉旅纠纷“把脉问诊”,开出“良方”。

  今年5月21日,湖南某运输公司司机林某在云水谣古镇某旅店停车时,在旅店负责人简某的指挥过程中不慎遇险受伤。为此,他先后到南靖县医院、漳州市医院住院治疗。面对林某的受伤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林某所在的运输公司和旅店负责人简某各执一词,于是向云水谣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随后,云水谣综治中心委托“首席”团队指导调解。“林某是在简某指挥停车过程中受伤的,医疗费应由他们两人承担,公司没有赔偿责任。”面对南靖县土楼管委会综治中心调解员的询问,公司代表回答道。几经磋商三方仍无法达成共识。

  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陈伟煌等“首席”团队认为调解的突破口在于责任划分,于是他们向当事人充分阐明法律法规和事故责任划分,以及不履行事故责任的后果。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所在运输公司委托代表、旅店负责人简某当场向林某履行了医疗费。

  类似这样的纠纷,土楼管委会“首席”团队在云水谣综治中心参与化解多起。

  不仅如此,土楼管委会“首席”团队还主动将工作融入云水谣古镇的基层社会治理和地方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在聚焦景区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居民的烦心事、揪心事的同时,积极为景区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建言献策,为古镇历史文化、文物资源保护提出司法建议。


  参与生态司法保护,守护乡村绿水青山

  南靖的土楼均坐落在绿水青山间,在挖掘历史文化、保护文物资源的同时,守护这里的生态环境也是南靖政法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

  坐落在海拔787.8米的湖岽山半坡上的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是一个土楼村落。因地形像田螺,中间地形低洼,形似坑,故名田螺坑。田螺坑土楼群由方形的步云楼和圆形的振昌楼、瑞云楼、和昌楼以及椭圆形的文昌楼组成。步云楼居中,其余4座环绕周围,依山势而建,错落有致,非常和谐美观,戏称为“四菜一汤”。居高俯瞰,被绿色梯田包围的田螺坑村,像一朵盛开的梅花点缀在崇山峻岭中。早在2001年5月,田螺坑土楼群就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加强田螺坑景区绿色梯田的生态保护,身为南靖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的“首席”叶月琴带领团队多次深入田螺坑景区调研,为守住田螺坑村的青山绿水开出“良方”。在这个过程中,身为检察官的她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等方式绘就了梯田,保护美丽画卷;身为“首席”的她继续行走在乡村绿色梯田之间,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检察+生态保护+旅游产业”协同推进、共同发展。

  叶月琴及其团队为田螺坑景区绿色梯田生态保护开出的“良方”得到广泛认可并在南靖县推广。比如,今年8月1日,南靖县检察院与梅林镇党委政府签约《磜头村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对梅林古镇中的千亩梯田进行异地修复,将生态治理与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有机结合,以生态之美助力乡村振兴。

  与此同时,叶月琴及其团队还针对南靖县部分古树名木存在铭牌模糊不清、人为损害、杂物随意堆放等问题,向南靖县检察院建言,并以检察院之名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启动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清除悬挂物品及周围杂物,同时为110余棵古树名木挂上保护铭牌,让南靖县的古树名木得到更全面的保护。

  “我们把司法守护土楼文化文物资源纳入平安景区建设工作中,积极推动更多的‘首席’参与其中,用他们的经验和专长协助我们保护好南靖的每一座土楼,守护好南靖的每一片绿色,为绿水青山掩映下的土楼景区贡献更多智慧。”南靖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培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