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办理全市首例红岩英烈人格利益保护案
推动建立红岩英烈肖像网络使用保护机制
本报讯(□高天成 通讯员马弘 胡玉婷)10月8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重庆红岩革命历史文化中心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首例网络自媒体侵害红岩英烈人格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介绍,2023年底,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线索,部分自媒体博主长期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不实帖文、视频,将刘国鋕烈士肖像照错用、滥用于军统特务徐远举的人物介绍中,损害英烈名誉。
刘国鋕烈士系小说《红岩》中刘思扬的原型。红岩英烈革命事迹和精神在重庆地区传播广泛,是重庆鲜明的红色标识。但近年来,大量自媒体博主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帖文、视频,将刘国鋕等红岩英烈肖像照错用、滥用,造成网民对红岩英烈形象的错误认知。这些不实帖文、视频在网络传播广泛,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损害了英烈名誉、荣誉。
大渡口区检察院经调查后,于2024年1月12日立案,同年3月5日公告。公告期满后移至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审查起诉。该院针对播放量大、社会负面影响严重的4条不实视频,进行调查、核实自媒体博主真实身份后锁定侵权行为人,于2024年4月19日向法院起诉,诉请其公开赔礼道歉、作出更正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并发布烈士事迹正面宣传视频恢复名誉。被告对检察机关所提诉讼请求全部认同,民事调解书已正式生效。目前,该被告已删除全部侵权视频,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还制作、发布了刘国鋕烈士宣传视频。
此外,该案审查起诉期间,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又以刘国鋕、车耀先、陈然、何敬平、许建业等红岩英烈照片作为图片搜索对象,检索出50余条错用、滥用红岩英烈肖像问题,发现英烈人格利益侵权问题较为普遍,具有类案治理、系统纠偏的必要性,遂及时与重庆市委网信办、重庆红岩革命历史文化中心协调联动,推动建立红岩英烈肖像网络使用保护机制,督促网络运营公司采取措施阻断侵害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