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积极建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
打造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西部示范区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优化工作机制,实化功能布局,积极建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西部示范区,不断提升城市开放能级。
2020年12月1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以下简称“三个中心”)正式挂牌运行。目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基本形成以国际商事诉讼、仲裁、调解、人才培养及法律查明服务和研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生态链的国际商事法律体系。
构建“融解决”国际商事争端调解模式
如何既解决案件,又从根上化解矛盾?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多年探索,走出了“融解决”这一特色之路。
所谓“融解决”,是指法院在解决涉外纠纷过程中,在诉讼程序的设计上吸收仲裁、调解程序的元素,使这三种争端解决方式紧密融合。即纠纷发生后,法院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优的纠纷解决方式。
2022年8月18日,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合作,成功调处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该案是陕西省首例运用“融解决”理念,由法院与涉外仲裁机构联合调解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
该案系一起法国某软件公司起诉陕西某企业关于侵害著作权的纠纷,法院适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诉前保全程序,第一时间固定侵权证据,保证案件侵权事实的查明。在调解过程中,因原告代理人在上海,调解使用了“线上调解+在线签署调解笔录”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便利了当事人,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为了保证案件调解过程更加符合国际标准与惯例,经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推荐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特邀中国贸仲资深仲裁员、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调解员、国际法与比较法领域知名专家担任本案调解员。调解中,综合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和被告需要继续使用涉案计算机软件的矛盾焦点,调解员和法官细致入微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鼓励双方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解决当下问题,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方案。
解决国际商事争端,“西安速度”获称赞
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会议室,桌上陈列的一封日本某企业寄送的双语感谢信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该法庭庭长王泉表示,事情还要从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说起。该案的原被告都是外企,原告申请对海关扣留的一批进口货物采取证据保全,这批货物本是供给陕西一家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如按照申请将所有货物予以保全,不但被告将面临巨额损失,也会极大影响本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如何解决知识产权类案件普遍存在的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在“保全”的同时实现“多赢”?西安市中院为忧心忡忡的海外企业提供了“中国法院方案”——一方面,积极应用多方联动机制,迅速与海关“无缝对接”达成证据保全,做到既合法,又保证时效;另一方面,将涉案货物进行“标本式保全”,即仅抽取一箱进行证据固定,不会对第三方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造成影响,为后续案件审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正是由于这次证据保全的妥善处理,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意向,随后,原告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并为法院送来了这封感谢信。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西安市中院在制度创新和司法实践上作出了许多有益探索,用实际行动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自2018年2月成立至2023年12月31日,共审结知识产权及涉外案件1.3万余件,其中涉外案件263件。
实施“引领计划”,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三个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董泓涛告诉记者,“近年来,我们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力度,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大学等院校建立法学研究生实训基地,与新加坡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联合开设《国际仲裁公开课》,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引领计划’。目前,累计培训培养涉外法治工作人员超7000人次,全市有255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和全国、全省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
此外,西安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进国际法律服务交流,鼓励并支持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中亚国家设立办事机构。目前,西安仲裁委员会与新加坡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建立了交流合作机制,并分别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西成立联络处,深化国际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取得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