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

  《办法》共五章六十五条。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相关定义和监管主体等;明确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设置与职责,以及合规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要求金融机构在总部设置首席合规官,在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置合规官。充分发挥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合规管理体系中上下传导、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核心功能,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强化业务条线的主体责任、合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责任,做到有机统筹、有效衔接。

  《办法》完善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履职的相应保障措施。要求金融机构为合规管理部门配备充足、专业的合规管理人员,通过合规人员的专业性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明确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建议权、预警提示权等履职保障。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等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追责,加大惩戒力度。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施行日期及一年过渡期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