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两部地方性法规 今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刘敏) 近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作出简要说明解读。

  制定《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对于推动国家战略在山西省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主要包括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等内容。《条例》结合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黄河流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将为实现山西省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共9章77条,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聚焦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及其他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建筑市场活动中的发包、承包、工程服务、订立并履行合同等活动,对信息化监管服务和信用修复、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两个方面作出修改,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修订的《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共8章49条,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