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法院:小额诉讼促调解,推心置腹化纠纷

  本报讯(□王中正 通讯员叶劲岐 王思淼) 为更加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7月17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道交纠纷,这是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践行繁简分流机制,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纠纷的缩影。

  据悉,2022年,李某驾驶案涉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胡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向胡某赔偿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后来,因车辆受损维修费用一直没有着落,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案涉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的两个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其各项损失共4万余元。

  收到民事起诉材料后,麻城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承办法官胡成姜立即查阅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原告主张损失依据材料,发现原告诉请基本合理。鉴于该案系小额诉讼案件,且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仅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缺乏充分沟通而导致矛盾扩大。征求双方意见后,立即开展“背对背”调解,与原告车主及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各方诉求,找准问题症结,积极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理赔时间、计算方式、诉讼成本及利弊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融情入理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个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畴内分别赔付李某22000元、2000元,李某自愿承担部分费用。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麻城市法院坚持优化司法服务,完善繁简分流和小额诉讼的审理相关实施细则,全面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以“应调尽调”为原则,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上半年依托法院调解平台、道交诉前调解平台调解案件923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