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检察院打造“检护三农·平罗先行”涉农检察品牌

以“检察蓝”助推农业兴、农村稳、农民安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县情实际,将服务“三农”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切入点和有力抓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升级打造“检护三农·平罗先行”涉农检察工作品牌,紧盯妨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犯农民权益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切实以“检察蓝”助推农业兴、农村稳、农民安。


  打好公益诉讼检察“组合拳”

  平罗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针对违法占用耕地搭建养殖圈舍、堆放杂物等问题线索,调阅基本农田卫星地图、土地确权证书等资料,及时发现责任人,查清案件事实后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欠缴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2024年3月,运用“未批先占农用地耕地占用税清缴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对比发现5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占农用地等违法事实,对此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监管部门履行向税务机关提供“未批先占农用地查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职责。

  针对平罗县农业种植特点,常态化开展残留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理,推进整改成效稳固不反弹。深入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平罗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存在的主要困难,积极与属地政府磋商沟通,于2024年1月向乡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与第三方环境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回收协议,彻底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针对使用工业固废铺设道路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反馈问题线索,建议追根溯源,加强固废源头治理,保护被污染土地约8000平方米。


  当好平安乡村建设“主力军”

  2024年3月,平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对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2021年至2023年,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农民参与赌博占治安案件总数的60%,这些案件中熟人相邀参赌、老年人参赌、利用网络小程序参赌问题突出,相关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极易产生家庭矛盾、打架斗殴,甚至为黑恶势力提供滋生土壤。为实现源头治理,该院及时研发“赌博案件监督立案模型”,及时发现了一批长期在农村地区组织赌博、为赌博提供场地的违法犯罪人员,将信息反馈公安机关并通过数字模型开展监督立案工作,目前已监督立案3件,已起诉1件并获法院有罪判决。

  2024年4月,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发现,农用机械违法上路、未张贴反光条,是造成追尾并导致一死一伤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正值春耕农忙时期,为保障农民生命安全,该院及时开展类案调研,查找社会治理漏洞。强化类案分析,总结案发规律,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分别呈报平罗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同时,牵头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情况、梳理现实问题、确定执法重点,就解决农机违法上路问题形成一致意见,会签专项问题整治会议纪要。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

  平罗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机检验工作和农机“亮尾”工程;深入重点道路、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15期,发放宣传品4200余份;推动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实行四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模式,建立县级监管网格1个、乡镇二级网格14个、行政村三级网格78个、农机服务组织和家庭农场四级网格25个。

  平罗县检察院紧扣“矛盾不上交、安全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多措并举推行“检察官+村官”双助理联动工作机制落地生根。针对办案中涉及的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采取走访、电话等方式,及时对接村(社区)了解情况,运用“双助理+大数据”模式,积极对排查出的案件线索进行核实。

  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率先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以农村集市、社区活动等为契机,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婚俗”、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宣传等活动,提升村民法治素养。


  织密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网”

  针对部分养老机构等相关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平罗县检察院构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督与治理数据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调取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信息,以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等数据要素为特征,与本地上年度健康证明检测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帮助行政机关堵塞监管漏洞,规范行业治理,维护群众饮食安全。同时,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药品零售店开展常态化检查,发现违规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要求商家及时下架过期食品。

  该院积极与平罗县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妇联、残联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强化跟踪回访,对已审结的支持起诉案件开展“回头看”。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监督,排查公益诉讼监督线索。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进农村”活动,讲解与农民工权益保护、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劳动仲裁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讨薪。走进企业,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发生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

  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活动。推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建立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妇女、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向1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4万元。针对在司法救助后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函。

  组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专班,形成措施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依托“双助理联动工作机制”,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定期组织干警深入村(社区)了解留守、困境儿童学业、生活、思想、健康等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关爱帮扶措施,把帮扶工作落实落细。专项行动以来,共开展关爱走访活动3次,惠及农村留守、困境儿童43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犯罪。与县民政局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实现全县留守儿童数据共享,强化落实“每案必查”制度。

  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督促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履行义务,形成“社会关爱网”。今年以来,共制发家庭教育督促令和监护督促令2份。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罪错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行为矫治。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动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和移送,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