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包安成:申请人东莞市欧亚轩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诉包安成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作出东劳人仲院道滘庭案字[2024]253号《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驳回申请人提出的全部申诉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你到本庭签领东劳人仲院道滘庭案字[2024]253号《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本庭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振兴路东205号道滘仲裁庭)。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道滘仲裁庭
广州鹰盈纺织品有限公司:本庭已受理卿金豪诉广州鹰盈纺织品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道滘庭收字[2024]194号)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请求:1、裁决广州鹰盈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其2023年11月份工资2940元、12月份工资8300元、2024年1月份工资5550元、2月份工资260元款项;2、补缴2022年11月21日至2024年2月30日社保。因无法联系广州鹰盈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李荣国,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庭定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道滘仲裁庭(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振兴路东205号,电话:0769-8883326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袁志勇,书记员胡慧敏。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道滘仲裁庭
张迪娜:本委受理深圳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4】9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退还工资人民币5319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席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4】468号),仲裁请求为:1.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12月24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82380元;2.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6110元;3.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920元;4.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730元;5.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29日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1380元;6.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29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00元;7.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费300元;8.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7460元;9.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08月14日下午03:30在航城仲裁212庭(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21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南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黄楚濠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4】390号),仲裁请求为:1.深圳市南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4月15日因其他原因确认劳动关系;2.深圳市南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4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11888元;3.深圳市南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15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0888元;4.深圳市南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1000元。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08月14日上午10:00在航城仲裁207庭(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安君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罗浩隆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4】1127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9:30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龙泉盛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柏林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4】745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42171.2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备值(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吴旭松诉你、华新智科技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8788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在第九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佳坤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赵亮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7874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12日14时30分在第二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宁波鑫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通宝诉你与浙江海容能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10184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在第九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合肥晥达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谭朝晖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9560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13日10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轩慎勇诉你、深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深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深圳恒盈基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锍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齐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7847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14时在第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宝能物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张拓诉你、深圳市宝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宝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6267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增加被申请人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14日14时30分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星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罗翠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8626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12日14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