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告

  大冶市兴达电器安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大清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76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鲍贤阔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25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日上午8:3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巧云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26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久义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27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2日上午8:3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修军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28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2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29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孙政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30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6日上午8:3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义慧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31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6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忠山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32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上午8:3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修生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33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候欢欢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34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8日上午8:3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友松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35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有中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46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9日上午8:3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博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龙飞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52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3:0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晨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本委受理赵成乐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直接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寿劳人仲案字190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绥芬河市弘塔肉制品有限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绥人社监令字(2024)第154号。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绥人社监令字〔2024〕第143号

  绥芬河市弘塔肉制品有限公司:(案由):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事实和证据):你单位逾期未按“绥人社监询字(2024)第143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派员接受询问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指令:限期按照绥人社监询字(2024)第143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派人接受询问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限期整改指令书5个工作日内按指令改正完毕,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我局。我局地址:绥芬河市创业大街书香苑五号楼人社综合维权大厅二楼。联系人及电话:王丹13206866655、张国杰15246395899、办公室0453-3965377如果你(单位)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书,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如不服本限期整改指令,可在自收到本限期整改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限期整改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限期整改指令。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绥芬河市新都实业有限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绥人社监催告字(2023)第123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绥人社监催告字〔2023〕第123号

  绥芬河市新都实业有限公司:我局于2023年12月22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绥人社监理字(2023)第123号,给予你单位到我局办理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肆拾叁万肆仟柒佰伍拾柒元伍角(¥434,757.500)的决定。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自收到上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并按规定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壹佰肆拾伍万元(¥434,757.500)。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催告,请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履行下列义务: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绥人社监理字(2023)第123号的决定。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 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监察员:王丹1320686665张国杰15246395899 联系电话: 0453-3965377

  联系地址: 绥芬河市书香苑五号楼人社综合维权大厅二楼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绥芬河市新都实业有限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绥人社监催告字(2023)第124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绥人社监催告字〔2023〕第124号

  绥芬河市新都实业有限公司:我局于2023年12月22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绥人社监理字(2023)第124号,给予你单位到我局办理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的决定。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自收到上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并按规定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催告,请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履行下列义务: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绥人社监理字(2023)第124号的决定。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 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监察员:王丹1320686665张国杰15246395899 联系电话: 0453-3965377

  联系地址: 绥芬河市书香苑五号楼人社综合维权大厅二楼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