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献血”不能既取消不了又管理不好

  前不久,北京市民李昭(化名)的亲戚从外地赶到北京一家医院做手术,需要用血,医生让家属在采血点献血400毫升。如果亲属无法献血,也可以“想办法”——花2000元找人代为献血400毫升。所谓代为献血,即有人在医院里发小卡片称可以“互助献血”:如果家属不能献血时,可以找人代为献血,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北京、天津的多家医院都存在上述现象。用血供需存在矛盾,导致互助献血被异化。(5月28日《法治日报》)

  首先要看到,互助献血在激励亲友献血、缓解用血紧张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容低估。不少人平时献血的积极性不高,但当亲人需要用血时,就会认识到血液的重要性,体会到无偿献血者的高尚,进而希望通过自己献血,来换取亲人尽快和优先用血。也正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另一方面,互助献血的一些弊端也不容忽视。很多患者用血十分紧急,一时找不到亲友和同事为其互助献血,“血头”就会见缝插针,让人冒充患者的亲友,以互助献血之名,行买卖血液之实,久而久之,就催生了代为献血的利益链。甚至在一些城市的部分医院,“血头”长期盘踞,把互助献血当成了赚钱的好门道。

  让人尴尬的是,目前有关互助献血的制度规范比较芜杂。

  为消除互助献血存在的弊端,2018年2月,原国家卫计委表示,同年3月底前全国停止开展互助献血。通过网络检索发现,现在北京、广东、四川、广西等多地均已取消互助献血。也就是说,互助献血虽然在一些地方被取消,但仍然普遍存在禁而不止的现象。

  互助献血既取消不了,又管理不好,根源在于既希望利用互助献血缓解用血紧张,又没有好办法为之除去弊端。这样一来,用血紧张程度虽然有所好转,但患者及亲属要为此承担代价,用血安全也会受到威胁。这种现象值得相关部门认真思考,更应该尽快加以改变,不能任由互助献血存在于缺乏管理与监督的角落。

  对于互助献血乱象,一方面,要探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互助献血行为,比如明确互助献血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互助献血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非法买卖血液等违法行为发生。另一方面,打击非法互助献血行为,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居间服务,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保障无偿献血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强化互助献血者的资格审查,避免他人冒充患者的亲友与同事,将“血头”和有偿献血者列入“黑名单”。此外,要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社区、学校等,提高公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参与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无偿献血事业,从而增加血液供应,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及血液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