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评介

助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自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以审判为中心已经成为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界的共识。高通教授撰写的《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一书聚焦审判制度,旨在提升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水平,解决长期困扰理论和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助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从选题上看,该书展现了刑事程序法学者应有的学术关怀;从内容上看,该书是近年来刑事审判领域值得关注的一部佳作。


  庭内与庭外:证据调查问题

  以审判为中心的关键在于以庭审为中心,而以庭审为中心首先要保障庭审的实质化。庭审实质化追求的是“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其中一项要求就是案件事实的查明必须基于法庭的举证质证,并且在法庭上据此生成定案的结论。

  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责时应当“重调查研究”,肩负发现客观事实的义务,需要“能动”地参与证据调查。在此政策背景和制度逻辑下,当下我国刑事司法还无法摒弃法官的庭外调查权,但有必要予以严格限制。对此,高通教授主张从适用条件、行使方式、调查对象、参与主体、认定效力等方面进行更为严格的规制和解释,这是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大助力。

  随着科技的发展,涉及知识产权、医疗、环境等领域的司法裁判越来越需要专门知识的支撑。如何将这些知识引入法庭,是维持庭审实质化的关键。这便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期望解决的问题。对此,该书从门槛资质、出庭义务、意见立场等角度提出了完善意见。


  简案与繁案:刑事速裁问题

  如何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提升诉讼效率,是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了防止刑事速裁程序侵蚀审判公正,在效率和公正关系上本末倒置,该书在证明模式上论述了速裁案件的证明应当如何简化,有何限度。对于速裁案件证明标准是否应当降低的重大理论争议,作者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在速裁案件中适度降低证明标准的观点。这体现出作者对该制度实践运作的敏锐观察,以及理论建构上的创新思考。


  线上与线下:在线诉讼问题

  刑事诉讼远程作证、远程提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已应用。审判程序同样可以在线上完成。各地法院研发了小程序或者应用平台,被告人可以在羁押场所,甚至居家完成庭审。在线诉讼将庭审从法院搬上了荧屏,司法工作实现线上化。

  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角度看,在线诉讼与庭审实质化是否可能发生抵触,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在线诉讼不利于法官对控辩双方进行观察和交流,从而使法官缺失相应的印象或者情态证据。同时,由于远程环境难以控制,虚假陈述或干扰陈述的风险有所提升。由于种种不便,法官可能更依赖案卷材料进行审查,这就与庭审实质化发生了龃龉。该书作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的意见。

  除此之外,技术带来的问题也值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颁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2022年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后者对在线诉讼的技术问题作出了框架性的规定。从技术发展的角度看,未来科技有望在虚拟场景中完全模拟现实庭审的环境,但是在当下,实现这一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技术上的不完善造成的画面不全、网络卡顿、操作不便、互动延迟等一系列问题,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这对庭审的实质化也会造成较大威胁。不过随着技术的升级迭代,该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改善。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