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治消除职场空窗期歧视
“毕业后想考研,没考上,之后因为有一年空窗期求职处处碰壁。”“辞职后休息了一段时间,再找工作时因为有几个月空窗期被拒。”“线上投简历,因为有空窗期,经常被HR(企业人事)‘已读不回’。”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不少求职者在求职时受到空窗期的影响。不少求职者反映,这一段没有工作经历的空窗期已经成为求职路上无法忽视的阻碍。(4月26日《法治日报》)
职场空窗期本是正常的职场现象,但不少求职者反映,有了空窗期简直是“低人一等”。不少求职者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渴望重返职场,但空窗期却成了面试中的“累赘”,应聘时屡屡受阻。有的求职者空窗期超过半年,找工作就会存在各种困难,有的甚至仅有两三个月的空窗期,也会被HR认为“空窗太久”,最终被拒。即使有面试的机会,面试官也会反复提及空窗期。有的求职者被录用,也会因空窗期而被降薪。不少求职者说:“我们是有空窗期,不是有案底。”
有媒体调查显示,64.5%的受访者认为经历职场空窗期后再找工作有困难,谈薪时遭打压、面试时遭盘问是面临的主要难点。顺利走出职场空窗期,76.3%的受访者期待企业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综合评估求职者能力。
当前,许多行业竞争激烈,有的岗位对连续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有较高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设置明确一些特殊标准可以理解。同时也不能排除个别求职者确实存在懒于奋斗、自由散漫的可能,用人单位因此对求职者将来的工作状态产生顾虑。
但无论怎样,把求职空窗期明确作为筛选条件,“一刀切”将有空窗期的求职者拒之门外,是一种较为隐形的职场歧视,不符合就业促进法和劳动法等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以空窗期为由拒绝求职者,涉嫌侵犯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有违法风险。消除职场空窗期歧视须内外兼治,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从“内”来说,用人单位应充分尊重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对求职者应当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综合考虑求职者的道德品质、综合能力、身体状况以及发展潜力等,给予求职者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况且,空窗期并不完全代表一个人的职业能力或价值,有不少求职者在空窗期中学习新技能或探索新的职业方向,提升了技能和能力。无原则拒绝有空窗期的求职者,可能会让用人单位错失优秀人才。
从“外”来讲,“一刀切”拒绝空窗期求职者,是一种短视行为,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对求职者也是一种伤害。单靠用人单位来改变这一状况并不现实,还需要借助外部力量。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普法宣传,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对用人单位招聘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职场空窗期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
此外,对于求职者来说,也应做到诚实守信,切忌刻意遮掩曾经的“空白”,应该用积极的态度应对空窗期,利用空窗期充实自身,在求职的过程中自信地展现自己的学习、沟通、深度思考和长远规划的能力,从而让空窗期的劣势变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