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制App“免费试用”陷阱

  “因为想用一个滤镜,下载了一款修图App软件,软件页面显示‘七天免费试用,到期自动续费98元,可随时取消’。我以为开通7天内免费,其间取消就不收费了,结果被直接扣了一年会员费98元。”河南郑州的吴女士前不久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这叫什么免费试用,这明明就是买一年会员赠送7天。”(4月1日《法治日报》)

  “3天免费试用”“7天免费试用”“1元享7天”……和吴女士一样掉进App“免费试用”“低价享用”陷阱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一开始,很多消费者把App软件抛出的这些“优惠”当作“馅饼”,但一番体验之后,这些诱人的“馅饼”却变成了侵权“陷阱”,消费者不仅没占到便宜,反而被吸走了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的费用,让商家实实在在获利。

  “免费低价试用”已成为不少App软件的营销套路,也成了消费者上当的痛点。显然,“免费试用”“低价享用”等漂亮的营销术语只是一些App运营商玩的文字游戏,只是吸引消费者入套的话术式诱饵。无论是“点击免费试用后即默认包月包季包年套餐”,还是“大字宣传免费、低价,小字说明自动续费或高价套餐”等形式,均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带给消费者糟糕的体验,要么构成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要么违反“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的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App运营商拥有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交易主导优势,与之相比,消费者在交易、维权以及监督过程中都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难以全方位有效防范App运营商的侵权套路。因为维权难,不少消费者掉进“免费低价试用”的陷阱后,只能无奈地吃哑巴亏。鉴于此,仅仅依靠消费者维权推动App运营商规范营销行为是不现实的。

  治理App软件的“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乱象,还得靠法律规制。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消协等应加强对App软件“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乱象的关注和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启动联合治理机制,完善有关“免费试用”“低价享用”的规则和标准,明确App运营商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瞄准侵权问题易发、多发的细节,拉出App运营商的营销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清法律底线和边界,消除模糊地带。在此基础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搭建便捷、高效的纠纷处置平台,对App软件的营销行为、支付环节进行长效常态监管,通过约谈指导、立案查处、限期整改、下架产品、通报曝光、失信惩戒等措施对App运营商进行督促、惩戒、教育,倒逼App运营商履行法律责任和诚信义务,恪守法律底线,规范自身营销行为,为消费者营造透明、公平、诚信、安全的“免费试用”“低价享用”消费环境,也为App的健康有序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