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付式消费筑牢法治保障

  3月12日,中消协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我国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了新进展:在立法保护方面,山西、深圳等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预付式经营者行为、预收资金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山东聊城对单用途预付卡经营者强化公告、通知义务,为推动国家层面相关立法或修订完善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当下社会,预付式消费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模式,尤其在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者通过提前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购买未来的商品或服务。然而,这种消费模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小的风险。

  预付式消费的核心问题在于,消费者的付款行为发生在消费之前,其权益的实现完全依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和经营状况。一旦经营者出现经营不善、卷款跑路等问题,消费者的预付款项往往面临无法追回的风险。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更影响了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针对这一问题,中消协在《报告》中提出了加快完善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立法的建议,这对于加强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总的来看,现有的法律法规关于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相关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条款比较笼统,对于经营者的约束和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有待加强。因此,从国家层面出发,细化预付式消费的各个环节,明确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举证责任,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关键一步。

  除了立法层面的完善,行政监管同样不可或缺。《报告》中提到,应推动联合整治,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这意味着,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监管力度,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对于违法违规的经营者,应依法予以严惩,并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向社会公示,以此警示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

  在司法救济方面,《报告》建议加大预付式消费案件的审理力度,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这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倾斜性保护。由于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往往难以收集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适当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此外,《报告》还强调了消协组织在预付式消费领域的重要作用。作为消费者自己的组织,消协组织不仅应当积极受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还应当主动发声,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消协组织还可以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社会共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其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只有从各个层面出发,共同为预付式消费撑牢法治“保护伞”,才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