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的建议
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为权利救济补充渠道的信访也必须厉行法治,即将信访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信访法治化,既可以有效回应社会发展的复杂性难题,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又可以系统性破解信访治理难题。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新发展阶段,推动信访法治化,对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就如何具体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笔者建议如下:
一、坚持预防化解思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信访法治化工作从整体和发展过程上划分,主要分为预防和化解两个阶段,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从层级来看,预防起着更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注重预防,一是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和依法治县(市、区)规范化工作。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依法行政、行政执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等方面,要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执法规范化,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在源头上避免出现信访案件。二是要将信访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与为民服务相结合,与社会工作相结合,从被动治理到主动出击、主动治理,把各项工作向前端和根源延伸,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成为治理问题的发起者、治理过程的参与者、治理成效的获得者、治理情况的监督者。注重化解,不应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把法治化的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位阶、位次、地域、职责方面优化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相关行政机关、复议机关、群团组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单位等的对接流程,形成治理合力。
二、深化、推进“数字赋能”,创新优化平台功能建设。随着互联网新业态触及基层治理的领域不断拓展,有效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化解社会矛盾日渐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之一,如智慧城市治理理念已在全国各地实践运行。总结信访法治化各地试点中智慧信访,以及信访信息化建设经验,探索引入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信访治理智慧化平台。依托信访治理智慧平台,探索建立“信访+网信+社情民意+12345热线”协调响应机制,利用大数据打破部门壁垒,统计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查实后可以视同信访事项,履行信访受理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发挥群众诉求表达平台、群众信息收集平台、群众投诉处理平台、负面信息反馈平台等平台建设功能,实现政府与群众的双向沟通及良性互动,为协同治理奠定基础,全力构建良好信访生态。同时,针对网上信访,突出效率与公平,体现高效、公共、服务功能,实现随时随地反映,随时随地回应,随时随地查询办理,及时评价反馈办理结果。
三、正确处理几个关系,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第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推动并实现发展和安全的相互促进、协调并进。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与安全这个“头等大事”统筹起来,以安全发展的思维看待和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二,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信访治理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为社会发展既保证存量又提供增量部分,能改善社会福利,消除不满情绪,减少犯罪率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为信访治理提供良好的物质保证。同时,良好的信访治理,可以有效维持社会稳定,提供公平正义的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第三,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与德治三者关系,推进情、理、法融合。要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依法保证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行使自治职能。要强化德治的支撑作用。加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四、做好经验总结推广,促进试点建设成果转化。首先,总结提炼河北省肃宁县、故城县等信访法治化工作国家级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建立村级“巡诊”、乡(科)级“接诊”、县级“会诊”的三级矛盾纠纷“诊疗”体系,强化事访、诉访、纪访源头治理,固化登记受理环节、分流转办环节、告知督办环节的三个重点环节信访法治化改革试点的重要成果,使其成为更具有典型意义的治理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样本。其次,吸收提升改革试点工作中产生的机制或创新点。总结、推广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容错免责机制、“一案三查”机制等试点工作形成的新机制、新方法,使其上升为省级信访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文件,以便于指导全省信访法治化工作制度机制体制建设。必要时通过立法程序固化为法规规章,巩固信访法治化工作改革试点成果。最后,建立信访指导性案例规范信访治理。可以借鉴法院系统案例指导工作机制,对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中具有典型意义、较高关注度、疑难复杂等信访案例,定期进行归纳整理,以类型化方式形成内部案例汇编,指导信访法治化工作。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