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健康法的精神》作者刘炫麟

乘卫生健康法学发展东风推进卫生健康法学研究

——专访《健康法的精神》作者刘炫麟


  2024年1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健康法的精神》一书正式上市发行。该书涵括健康法总论、医事法、公共卫生法、健康产品法、健康保障法五个部分,每部分撷取学界与实务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内容进行探讨和论述,通过以核心词带思考的方式,夹叙夹议,兼顾理论与实务,回顾已有的健康法议题,对新时代下随着新技术、新风潮产生的健康法律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和回应。

  近日,该书的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刘炫麟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对该书进行全方位的介绍和解读。


  一本卫生健康法学“进阶”专著

  《健康法的精神》是刘炫麟从事健康法研究十余年来独立撰写完成的一本专著,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他既骄傲又忐忑。

  他对记者表示,撰写这样一本著作的想法由来已久,但由于近些年来卫生健康法的理论探索不断发展,法律修改不断加快,出版时机一直未能成熟。在两年多的写作过程中,他多次冒出新的写作思路,又多次被自己否定,“始终战战兢兢”,书稿付梓后,他才终于松了口气。

  该书在架构上包括健康法总论、医事法、公共卫生法、健康产品法和健康保障法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健康法总论对健康法的概念、基本原则、逻辑起点、核心、体系等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对健康法的前世今生及其立法修法的未来之路进行了系统阐述。

  医事法部分涉及知情同意、医疗损害鉴定、医疗美容、远程医疗、医疗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自愿施救与法定施救、医疗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精神障碍者监护制度、医疗旅游、非亲属活体器官交叉移植、非医师行医等课题。

  公共卫生法部分涉及公共健康刑事法治保障、野生动物法律保护与疫情防控、客运列车应否全面禁烟等问题,具有现实的指导性。

  健康产品法部分主要涉及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制度、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受试者权益保护、药师无证执业等问题。

  健康保障法部分主要就医疗保障法的修改、医保医师监管、健康保障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健康保障法范畴下医疗保险、医保医师制度到健康保障的跨越。

  “健康法总论与其他部分是总分关系,前者指导后者,统辖后者,而后者是前者的体系展开,是其具体适用,相互之间存在十分紧密的关联。”刘炫麟说,尽管这样的体系划分在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已经取得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和认可。

  刘炫麟介绍,在分则部分,之所以按照医事法、公共卫生法、健康产品法和健康保障法这样的顺序排列,主要是基于以下逻辑:医事法关注的是个体健康权;公共卫生法关注的是公众或集体健康权;健康产品法(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法律)属于实现个人健康权和公众健康权的物质保障和物质基础;健康保障法主要解决的是为了实现健康权,谁来买单的重要问题(如筹资和支付的制度安排等,是国家买单还是公民自付,抑或二者兼有)。“这些都是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健康话题。”

  在《健康法的精神》一书中,刘炫麟除了全面整理了自身的学术观点外,还对卫生健康法学界长期以来争议的几个重要问题作出了回应,如健康法的法律渊源、基本原则、逻辑起点、研究重心、学科体系等,并采取了系统化和类型化的思维,以医疗行为的法律适用、医患关系的法律定性和医疗数据的权属等为例进行逐一“解剖”。

  他希望通过这本书,不仅能助力学术研究的推进,也呼吁专家学者对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进行阶段性反思。“‘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相信,不同的读者阅读《健康法的精神》一书,都可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主题,既有传统的命题,亦有新时代的课题。例如,基因编辑等生命科技与健康法的关系,再如科技创新与受试者权益保护如何平衡等问题。”刘炫麟表示,书中的许多主题皆以具体的事件切入,饱含故事性和可读性。同时,从实务的角度提出一些解决路径或者对策建议供相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士参考。

  他也坦言,对于一部分读者来说,若没有一定的卫生健康法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有些主题未必能够完全理解和掌握,他对该书的定位是“进阶”专著,而非入门教材,“鉴于当前市面上有关卫生健康法的教材已经较多,实无必要再徒增一册。”

  “我希望能够通过一本学术性和文学性相结合、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专著,为研习健康法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学者提供一定的知识拓展和思考空间,希望大家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法治化建设保驾护航。”刘炫麟说。


  搭建卫生健康法学研究阶梯

  创作完成后,对于该取一个怎样的书名,刘炫麟纠结了很久。他说,因为这本书探讨的主题横跨健康法总论、医事法、公共卫生法、健康产品法和健康保障法多个领域,且写作的体例并不像教科书那样“一板一眼”,而是采取以问题为中心的典型模式进行论述,所以需要一个相对包容性的书名涵括,“最好能有一点‘特质’,以便能被广大读者所记住。”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当他整理书柜里的藏书时,再次看到自己导师姚辉教授二十多年前所著的《民法的精神》一书,他决定模仿老师的做法。

  “姚老师对我的影响很大,博士毕业14年了,依然时常想起他的谆谆教诲,无论是学术,还是人品,姚老师都是吾辈学生的楷模,给这本书取名为《健康法的精神》,也是对导师的一种致敬。”刘炫麟说。

  除此之外,刘炫麟也考虑到,健康法的体系十分庞杂,但是核心主线始终是对健康权的确认、保护和实现,因此用《健康法的精神》这一书名统辖书中的多元主题,也较为妥适。此外,冠以《健康法的精神》这一书名,也可以让他在创作的过程中有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

  让刘炫麟颇为欣喜和激动的是,专著出版上市后不久,新修订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正式发布,其中将卫生健康法学纳入了法学学科范围内,明确了卫生健康法学是以卫生健康法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的法律规范、医疗服务主体及医疗行为法律规范、药品与医疗用品生产、运输、使用等法律规范、医疗社会保险、健康保险、社会救助、互助保险法律规范以及其他卫生健康法律事务。其研究方向涵盖公共卫生法学、医事法学、药事法学等。

  在刘炫麟看来,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需要,有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卫生健康法学一直是一门交叉学科,尽管经过3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整体而言,仍比较薄弱,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

  刘炫麟表示,回顾历史,大众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重视自身的健康问题,实践中涌现出大量的医药改革难点问题,在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必然需要法治提供支撑,迫切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因此,将“卫生健康法学”纳入法学二级学科十分必要,“未来,我们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就是如何构建该学科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健康法的精神》的出版,正逢其时。”刘炫麟表示,在学术界,除了卫生健康法教材和专著之外,介于二者之间题材的著作并不多见,如何让读者在较为轻松的氛围下阅读,并获得一定的启迪,是《健康法的精神》这本书写作中一个重要的考量要素。他在书中特意做了一些“留白”之处,希望可以促使读者们进一步思考,成为学术研究的阶梯。

  “希望读者能秉持健康法的精神看待和研究健康法,使之成为一门显学,也真心希望卫生健康法学发展越来越好,蒸蒸日上。”刘炫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