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爱国主义教育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是爱国主义的伟大实践,写下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作出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爱国主义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立法的形式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确立、强调、规范、引导,明确职责任务、实施措施和支持保障,进一步把党的主张和方略明确为国家的意志,有利于把对群众的号召倡导上升为公民的法定义务,把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部署固化为法定的职责,为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根本遵循。

  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系统思维把握其特点与规律。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明确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强调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同时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对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学校、家庭、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在爱国主义教育应遵循的原则上,着眼凝心聚魂,重在建设、以立为本,既强调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又强调实践养成、融入日常、注重实效。此外,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目标一致,内容相通,需要在工作中紧密结合起来,爱国主义教育法对此作出相应规定、提出要求。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彰显,更好地发挥其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保障、引导和促进功能,必须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大组织指导力度,落实法律规定的职责任务和举措,以制度力量和法治方式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充分体现立法的效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