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善建议
加强和规范农业统计管理 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
农业统计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数据之一,在统计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农业统计范围逐渐扩大,统计内容不断增多,致使农业统计工作面临新挑战。近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发布《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征求意见稿》对农业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统计调查、统计数据资料管理、统计机构和人员管理以及监督评价等内容进行系统规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统计管理,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服务建设农业强国中的重要作用。
明确统一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协同
农业统计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的工作原则,保障相关数据收集、报送、分析、披露的一致连贯。同时,农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宽、覆盖范围广,数据来源涵盖林草、水利、财政等多个部门领域,因此,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需建立联动协同机制。
明确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职责。《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农业农村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农业统计工作。这是健全农业统计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管理的农业统计工作体系、保障农业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连贯性、提升农业统计工作整体工作效率的重要制度保障。
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协同。农村统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加强数据共享,通过部门联动,共同调研、走访,全面了解基层生产者的生产情况和面临的问题,部门间要经常沟通,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建议在《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增加一款,即规定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建立农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
规范数据审核管理,提升数据质量水平
在乡镇(街道)、村(社)等基层,统计人员并非专人专岗,且岗位流动性大,这使得源头数据的收集、汇总、甄别、分析等方面缺乏连贯性和准确性。因此,有必要加强农业统计过程管理的规范性,综合应用技术与制度双重要素,提升统计数据的质量水平。《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要建立全流程质量控制机制,还可以进一步细化相关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加强数据审核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尤其是承担源头数据统计职责的乡镇(街道)、村(社)等主体,应当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相关农业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审核、评估等工作流程与方法。同时,需要加强对源头数据的审核评估,建议基层农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林草部门、统计部门、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结合气候变化、病虫害、自然灾害等数据情况,对乡镇(街道)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和审核评估,进一步提升基层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促进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农业统计标准化工作机制。例如,《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可以增加一款,规定各级农业统计主管部门应当持续完善农业统计工作综合标准化系统,优化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细化统计流程和评估机制,制定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多层次的农业统计标准体系,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评估与监督管理,以标准化具体指导农业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进而提升农业统计数据的前端质量管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统计数据的质量监督检查。例如,在《征求意见稿》第五章可以增加一条关于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督与评价机制的规定,要求各级农业统计主管部门,结合当年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参考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的特殊情况,针对源头数据台账以及数据报送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求重点检查源头数据的收集、报送、台账管理等环节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全面真实,统计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等。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相应的整改追责机制,进而提升农业统计数据的中后端质量管控。
探索建设数字化农业统计数据流转平台。《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要推进农业统计工作的电子化管理。但仅采取碎片化的电子化管理模式,并不能全面提升农业统计工作的效率。因此,建议以数字化替代电子化,建立统一的农业统计数据管理数字化平台,将农业统计数据质量标准、统计流程标准、统计方法标准通过数字化方式转化为平台应用。同时,加强相关智能化统计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多元化统计应用替代传统的表单填报模式,真正实现“一平台办理”,简化数据报送流程,以数字化赋能农业统计工作整体发展。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统计人员能力
农业统计工作涉及农业农村管理和统计工作管理等多个领域,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对农业统计人员的知识储备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定,农业农村部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司局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分级管理机制,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统计培训。同时,《征求意见稿》在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关部门及地方应当加强农业统计人员管理和培训,但还可以细化明确相应的队伍建设导向和人员培训机制。
细化农业统计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针对源头数据端的基层农业统计岗位,应当以专人专岗为原则,减少承担农业统计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其他兼任职能,以确保源头数据统计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在专业性较强、统计复杂程度较高的专项统计领域,建议探索采用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入社会专业化统计机构承担相关统计工作,并针对统计机构的资质建立严格审查机制。
重点加强基层农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面向基层农业统计人员,建立持续化业务培训机制,以农业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为基础,针对新变化、新指标、新知识,把握“质量、问题、服务”三大导向,动态更新培训内容,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培训资源,切实提升基层农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质效。也可以针对农业统计数字化平台的应用,加强对基层农业统计人员的操作培训指导,有效提升基层农业统计人员的数字化能力水平。
本文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3NDJC188YB-立法引用技术标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大学北京研究院、质量发展法治智库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