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仅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指导思想,而且对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相关必修、选修课程,与法治工作部门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相关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大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应当从“教什么”“如何教”“教得好”等方面出发,努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有机地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当中,有效提高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思政”效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中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确保学生在未来的法律职业实践中能够很好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具体工作。
结合法治理论体系重塑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内容
法学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肩负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光荣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法学类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规定: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10”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伦理。“X”指各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X”选择设置门数原则上不低于5门。需要注意的是,在“1+10+X”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具有统领性地位,因而“1”同“10”“X”之间应当是总分关系,而非并列关系。教学内容直接决定专业课教师在课程中“教什么”,为了确保法学专业学生能够更深入地学习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内容之中,切实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首先要结合各门课程对应的法学二级学科特点,分门别类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法治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融入相应的学科知识体系之中。比如,可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融入民法学课程之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融入刑法学课程之中。
坚持系统性原则开展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设计
习近平法治思想涵盖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不仅包括法治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问题,而且包含新时代法治体系建设和部门法治的创新理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还应重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如何教”,这直接关乎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质量问题。教学设计集中体现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过程和教学目标。如果将教师比喻为导演,那么教师能否导演好整个课程,关键要看他的教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教学设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对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而言,必须坚持系统性原则进行教学设计,确保能够实现教学设计的整体性与多样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尤其要注意的是,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就要求法学专业教师在教学设计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体系化地讲授相应课程的理论知识,还要注重培养学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换句话说,在“1+10+X”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中,如果相关课程主讲教师仅仅在课堂上机械地灌输相关知识,那么学生就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所学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教师要运用系统观念,从整体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相应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中去,并采取多元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使教学活动覆盖课前课中课后各阶段,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比如,在刑法学课程“危害国家安全罪”部分的系统性教学设计中,为了帮助学生牢固掌握其中的知识点,可以让学生在课前自主搜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学生搜集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课堂上设计学生交流讨论环节,要求学生结合课前准备情况进行展示和讨论,课后利用实践学时到相关部门调研访谈,继续深化对典型案例的认识和理解。
坚持问题导向法组织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课堂教学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问题,理论存在的魅力或者说它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回答并指导如何解决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问题导向鲜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实现新飞跃。影响教学效果评价的一大关键因素在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参与和学到了多少知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作为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应当以学生为中心强化推进效果评价。为了确保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师能够在各自主讲的课程中“教得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应当鼓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多采取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合作教学等问题导向的教学方式,通过问题引导学生将精力集中在学习上,在师生互动中探寻问题解决之道,在帮助学生掌握解决问题方法的同时锻炼学生理论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教师的主要任务在于选择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在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达到理解课程知识点的目的。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这种问题导向的教学方式非常适合法学专业课程,它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法组织课堂教学,就是以学生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基本理论为出发点,引导学生关注相关的法治问题,在课堂讨论和与教师的互动中掌握理论知识。比如,在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概述部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重要意义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在备课时可以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论述设计问题,引导学生在课堂中讨论法治工作队伍职业道德水准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间的关系。
本文为2023年度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流课程建设背景下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必修课程路径研究”(项目编号:XJYZ2023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