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唐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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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爱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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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楠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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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运芬、杨永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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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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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美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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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玉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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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风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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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胜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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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玉水、邯郸市世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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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志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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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志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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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志翠、郭幸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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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丽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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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永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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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顺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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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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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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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秀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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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俊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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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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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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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国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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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月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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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华县天德购物生活超市、许丰收、李假假: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土牛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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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明:河南凯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09月25日10时-2023年9月26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龙都红星广场1B幢-123。上述财产起拍价为230985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加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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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昆、邯郸市邯山区中诚房屋信息服务部:本院受理原告孙双田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在本院北张庄法庭(金融法庭) 公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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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涛、刘景云:本院受理原告黄乾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1602民初4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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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辉:上诉人王玉忠就(2023)辽1422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申红东:本院受理原告宋东江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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