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家园不容“网络厕所”藏污纳垢
“我发在自己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却莫名其妙被别人‘挂厕’了,对方发表了不少贬损我的言论,评论区里也都是对我的人身攻击。我很气愤很难过,却无计可施。”来自广东江门的谭女士是一名角色扮演爱好者,她不久前被好友告知,自己发在社交平台上的一组COS(角色扮演)照片被人“挂厕”了。(8月14日《法治日报》)
所谓“挂厕”,是指当事人照片、行为或言论被网友投稿至社交平台的“厕所号”,亦称“网络厕所”;而“厕所号”是在二次元、追星族、游戏圈中较为流行的一类隔空喊话式账号,网友可以通过后台向该账号发送私信进行投稿,账号所有者再将投稿以匿名形式发出。
“网络厕所”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实施网络暴力,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甚至引发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长时间沉浸于“网络厕所”也容易让一部分用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发生扭曲。令人担忧的是,“网络厕所”的关注者、投稿者和被“挂”者,有不少是未成年人。
“网络厕所”发布不实信息或利用他人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已构成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等。尽管已经触犯法律,但有的“网络厕所”对投稿不设限制,不审核内容,实行匿名制,即使发布了不实信息已经造成不良后果,也不会公开投稿人账号,更不会删稿。“网络厕所”如同一个脏乱的“情绪厕所”,挑动网民情绪,撕裂社会共识,污染网络生态,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的要求格格不入,“网络厕所”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网络暴力一直是网络治理的重中之重。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实施网络暴力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组织“水军”“打手”实施,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等,给网络评论者、网络平台等提了个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天朗气清、风清气正,是人民对网上家园的美好向往。作为新时代网民,要提高内在修养,追求高尚情操,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践行文明风尚,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在网络交流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是非、辨真假,不造谣、不诽谤,自觉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广泛传递向善向上精神力量。
相关部门及平台要形成合力,加强监督,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完善管理规范,落实网络实名制,对网络“厕所号”在发布内容和注册者审核义务等方面进行限制,优化算法,把准内容导向,强化内容管理,建立举报机制,加强惩戒,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厕所”文化参与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让法律长出“牙齿”,促进网络清朗和谐。
网络最大的特点就是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治理能否跟上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加速度,是现实“考题”。加强网络治理必须保持“零容忍”态度,创新机制、方法、手段,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以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