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发布十条举措: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实践地”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长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实践地”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举措》明确,长宁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从服务发展和安全的角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对新兴业态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开展监督,持续抓实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为民实事,做实做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同时,将以项目化方式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通过高质量检察建议,全过程跟踪督促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切实守护人民利益。
据了解,近年来,长宁区检察院先后多次应邀参与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讨论,针对五部法律规定提出详细修改意见16条。在此基础上,该院将继续深化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动合作,提升立法点意见建议的科学性、针对性、专业性。
根据《举措》内容,该院将在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置检察官立法建言中心,吸纳各办案领域检察官组成建言“专业人才库”,鼓励检察官依托办案主动输送立法建言。同时,该院还将设立基层立法特色检察联络站和青年检察官研习实践基地,依托基层立法点开展理论探讨和实务研究,促进理论的实践转化效能,派选优秀检察官深入基层,为民切实解难题、做实事,提升检察服务基层的综合能力。
《举措》还明确,长宁区检察院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邀请代表委员更多参与专项工作、类案办理等沉浸式监督,主动求计问策。
《举措》还提出,该院将以菜单式、主题式订制检察开放日模式,提升公众的深度参与感,整合新媒体信息公开发布矩阵,深化检务公开与普法责任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