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战略协作会在南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钟波) 近日,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战略协作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努力打造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品牌,切实提升海事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海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块协同”新机制,实现属地、属事责任落实到位、高效协同。要在构建纠纷解决联动机制、搭建集约型纠纷化解平台、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切实提升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水平。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统筹好政法专门力量和社会资源,全力推动工作开展和突出问题解决。各有关方面要大力支持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为打造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品牌贡献更多力量。
会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作坚持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工作情况报告。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汝明,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卫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玉华,江苏海警局局长牟广宇作会议交流发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交流分享了坚持和发展“海上枫桥经验”的做法。
11家协作单位共同签署《加强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 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备忘录》。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司法厅及11家协作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有关同志,南京海事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调解组织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