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部门发布精算师职业资格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为推进我国精算事业自主发展,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精算师职业资格规定》《精算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资格规定》《实施办法》)。
精算师是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风险进行识别、预测和管理的专业人员,在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12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将精算师纳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资格规定》明确,我国精算师职业资格包括准精算师、正精算师两个级别,准精算师资格是取得正精算师资格的前提条件。《实施办法》规定,准精算师级别考试包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金融综合》《精算数学》《精算模型与数据分析》《精算风险管理》5门科目。正精算师级别考试分为寿险、非寿险、健康险、社会保险与养老金计划、金融风险管理、资产管理、数据科学等7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包括1门公共科目、3门专业科目以及1门选考科目。
根据《资格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含本科在读)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精算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取得准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中级经济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