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平安建设研究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通讯员庞若斌)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平安建设研究会成立大会在赤峰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雪梅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平安建设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平安建设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常务理事和理事。

  会议提出,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平安建设研究会要坚持政治建会,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引导法学法律界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业务建会,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和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加强平安建设法治理论研究,发挥研究会平台作用,提出质量高、对策性强、切实管用的意见建议。要坚持制度建会,规范化开展研究会工作,完善研究会换届工作、请示汇报、经费使用、意识形态等制度建设,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研究会的规范运作,努力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大会还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平安建设研究会、赤峰市法学会关于组建专业研究课题组和命名法治实践基地的决定,并为赤峰市法治实践基地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