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实干精神 奋力开创安阳法院工作新局面

  如何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书写法院工作现代化的新篇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必须把握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原则性和实践性,发扬实干精神,锐意改革创新。

  要充分认识创新发展的必要性。为什么要改革创新?因为故步自封、因循守旧的老办法不适应新形势,不解决新问题,老问题也长期得不到解决。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们应当倡导改革创新,近期解决法院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中期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远期引领法院工作现代化。在现代化法院建设新征程上,不进则退,必须笃行思变,守正创新,争创更多的“安阳智慧”“安阳模式”“安阳经验”。

  要认真分析创新发展的可行性。有人认为,法院工作只需依法办案即可,无需求新求变,改革创新还可能冲击司法中立原则和法律禁区。这是错误的,这会制约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极大推动了我国审判事业的发展进步。这也充分证明改革创新是法院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法院工作进步的源头活水。

  要准确把握创新发展的原则性。我们推动改革创新,不是标新立异,也不是闭门造车,更不是突破法律底线。法院工作创新要遵循一定的司法规律、司法原则。一要遵循系统性原则。统筹局部与全局,业务与队伍,公正与效率,数量与质量,大案与小案,繁案与简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防止“顾此失彼,挂一漏万”。二要遵循问题导向原则。创新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眼睛盯着问题去,措施奔着问题出,成效通过问题的解决来检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创新的目的,创新的效果才能彰显。三要遵循依法创新原则。人民法院作为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审判机关,必须做遵守法律的模范,一切工作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创新也概莫能外。所有的创新举措,都要事先进行合法性评估,严格限定在合法性限度内,绝不能搞任何突破法律规定的创新,更不能随意搞创新,否则,必然损害法律的权威、降低法院的公信力。正确的做法是,根据立法之精神,弥补法条之不足;立足国法,兼顾天理,顺乎人情,实现司法“三个效果”完美统一。四要遵循群众路线原则。法院干警身处一线对问题看得更清楚,对创新更有发言权。任何一项创新举措的出台,都要充分听取干警的意见建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只有这样形成的创新举措,才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同时,广大干警也要树立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创新理念,激发创新思维,走在创新前沿。

  要全面深化创新发展的实践性。伟大事业始于梦想、基于创新、成于实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法院系统创新要坚持求真务实、创业实干、久久为功。仅有创新的举措还远远不够,只有干在实处,才能走在前列,才能让创新的活力迸发。要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改进措施,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积少成多,蹄疾步稳。创新不论大小,只要能解决实际问题,都应当予以肯定和鼓励,可以在执法办案中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可以在司法管理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举措,也可以在队伍建设中创新工作模式、服务品牌。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以“微创新”触动“大变革”、推动“大提升”。要坚持与时俱进,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准确理解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创新推进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履职能力、科技手段、专业素养现代化,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作者为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