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法学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通讯员庞若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法学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报告,审议增补市法学会第二次理事会理事37名、常务理事16名,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强当选为市法学会会长。

  会议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教育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牢牢守好法学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智囊团”。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推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有效对接,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党委政府所需、群众所急、自己所能的领域充分发挥作用。要当好法治包头建设的“先行军”,主动融入平安建设,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市、县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落地,不断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和实战化水平建设。要当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坚持人民群众关注什么,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就聚焦什么,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立足岗位职责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法治问题。

  会议要求,不断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设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的法学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扩大包头市法学会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