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落地生根
本报讯(记者张丽娥 通讯员王晓静)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履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初,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与惠东县人民法院联合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双方联合发力、高效联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在惠东县落地生根。《实施意见》签署以来,惠东县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落实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案例。
今年2月,惠东县吉隆镇综治中心接到报告称某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拖欠厂里工人工资近百万元,因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吉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联合多个部门开展研判分析处置工作,将该公司一批原料、成品等资产处置变卖所得发放给每个工人,但仍有剩余欠薪额60多万元未得到解决。由于该公司主要股东及法人代表名下财产均已被法院查封,且无其他可处置的财产以偿还工人工资,对此,吉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组织该公司法人代表与工人代表开展调解。经调解,该法人代表表示愿意由其本人与公司共同承担剩余欠薪款,工人们也均同意,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宗涉案近100万元的劳资纠纷得到了及时和妥善的解决。
今年初,稔山镇某村自建房工地上有一名工人在施工时不慎摔落受伤,该工人儿子与房主多次商议索赔无果,无奈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稔山镇司法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安抚了当事人及家属情绪,充分了解了双方诉求,另一方面也将事实道理和法律法规说清楚,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当事人房主同意除已垫付的医药费外,另再补偿该工人家属7.5万元,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