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速览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为新时代环境法学理论创新提供了世界观与方法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50年的环境法治实践为研究对象,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厘清环境法的哲学基础,树立正确的人类观、自然观,为创设人与自然共同体规则提供人性标准假设和调整范围基石;创新环境法律关系理论,明确其主体的间接互动性、社会关系二次调整性、法律规范多元性的外在表征,及承认自然的主体性而重构主客体关系的本质特征;创新法律体系理论,发现环境法学的领域性学科属性,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法”与“领域法”双重结构,明确作为“重要立法领域”且已形成的生态环境立法体系的独立地位,建立处理环境法内外部关系的学理标准。
——摘自《东方法学》2023年第2期吕忠梅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野下的环境法学理论创新》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 法治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执政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法治的根本区别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谋划“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格局时,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观。以人民为中心,也是中国法学理论的基本立场和核心价值。“人民”概念具有政治与法律双重属性。人民利益是具体性人民利益与整体性人民利益的统一。法治应以人民的正义观为稳定机制,反映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核心诉求。实践是法治人民性的现实基础及其展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是法治的发展和创新之源,而法律成为优先的行动理由则意味着法治在行动的层面具有了现实性。
——摘自《法制与社会发展》2023年第3期李晓辉著《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