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左同胜:本院受理原告陈学利诉你、左孝军、第三人朱传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27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左同胜偿还原告陈学利借款138432元及利息(从2017年2月18日起,按,月利率1%计息),本请息止,于判决书生效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二、被告左孝军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陈炎林:本院受理原告彭徐州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02民初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办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华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力、时克俭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豫1602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办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丽:原告李伟红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潮信腾达物流有限公司:原告白保付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胡永洲:原告邯郸市诚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孙晓亮:本院受理抚远市双峰种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孙晓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冻结裁定书1份、失信决定书,公告期限30天,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苏强:本院受理原告刘树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重庆九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平、郑英忠:原告尹前锋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川1624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九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返还2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7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20年9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重庆九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李平、郑英忠对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郑英忠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重庆九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被告重庆九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


  大名县宏腾钻井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海清诉你方、张玉祥、任书梅、朱俊娇、张艳嵩、张庆娜、张晓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冀0425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和(2023)冀0425民初107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大名县宏腾钻井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苗记合诉你方、张玉祥、任书梅、朱俊娇、张艳嵩、张庆娜、张晓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冀0425民初1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李印安: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25民初4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凡献泽:本院受理天津市京建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6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原告武化朝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原告杜甫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原告李科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原告张庆然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原告王玉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原告张育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尚红梅: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7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南京康发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强强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981民初3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陆凤:本院受理刘琴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23民初9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许原告刘琴音与被告陆凤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刘琴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田雪碧:本院受理阮玲玲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23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田雪碧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阮玲玲投资款5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自2023年3月2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田雪碧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公告  胡威力(231023197506263319)、杨春巍(230103195906184257)、张显福(230103195704035114)、吴桂林(230103195502234254)、刘玉滨(230107196602190498)、宋春涛(230103197303312810)、段耀(230103196209112420)、卞冠军(230103196006284230)、李玉旻(230103195608310913)、温和(23010319560612421X)、王振东(230103194909085110)、李晖(230103196604010475)、马奎山(230103195304282415)、刘和吉(230102195802253215)、邢占华(232126195905090028)、王华(230107197212240415)、苑玉斌(230107195906042238)、张学文(230106196010160811)、梅琪(230104196503273731)、郭亮(230103197102283216)、徐世杰(230103196907062416)、金国庆(230103196903045117)、徐义华(230103196509015147):上述人员均为我司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定认缴数额的股东。现我司依据公司章程第八条之规定,限上述人员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司按确认认缴数额实际缴纳出资,到期未缴纳的,我司将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依据公司章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之规定对上述人员作出除名决议,特此告知。

  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遗失鄂托克前旗圣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鄂托克前旗圣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3MA0R1DB881),经股东决定终止企业经营,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减资公告  鄂托克前旗牧沃源供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30539013041)经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来的注册资本伍佰玖

  拾万元整减至贰佰肆拾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出相应担保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