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动司法让“烂尾”酒店重获生机

  本报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王程坚)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的行政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现代化审判理念,通过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府院共商共治模式,帮助“烂尾”酒店顺利投入运营,同时助推行政机关优化规范性文件,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2019年,A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福州市某房屋的租赁使用权,计划用于酒店经营。为此,A公司在前期准备阶段,陆续投入两千万余元进行房屋装修、安全抗震检测等,并于2021年7月通过消防验收。万事俱备,A公司相关负责人备齐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021年9月,当A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时,却被告知房屋产权证书中体现的用途为“办公”,不符合《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关于房产用途须为“商业或酒店或旅馆”的条件,无法核发许可证。虽然知道公安机关是依照规范性文件实施审查,但前期的巨额投入让A公司不得不继续寻求救济途径,最大程度挽回损失。2022年8月,A公司向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公司认为,其租赁房屋1999年的统一标识确认书载明该房屋1层为商场、2-8层为商业用房,当地政府亦于2020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同意租赁房屋建筑经营业态调整为1-3层作为餐饮使用、4-8层作为住宿使用。而A公司的房屋租赁手续和装修工程均完成在《通知》出台之前,故请求法院判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为其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每一个案件都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因涉及企业急难愁盼、关乎地区营商环境,晋安区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由承办人先行查清案件事实,研究分析案情,探讨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与上级法院纵向联动,促成由上级法院组织各方召开专案联席会议。

  在联席会议上,各方对本案症结所在即公安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方位讨论研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综合考量历史遗留因素和现实情况,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及时主动对旧有规定进行优化升级,以提升旅馆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查的灵活性,并于2023年1月8日作出《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取消了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房屋产权规划用途的限制规定。

  最终,本案“烂尾”酒店项目的困局得以破除,A公司在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第一时间向晋安区法院申请撤回起诉。A公司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及时沟通的做法表示极大的赞赏,认为这既彰显了行政机关正视历史遗留问题、优化依法行政职能的积极态度,又反映出人民法院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