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司法之力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绿水青山
武夷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世遗”胜地、全国首批国家公园,成为“生态福建”走向世界的一张靓丽名片。多年来,为了依法保护武夷山宝贵的生态和人文资源,《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福建省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办法》《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在法治护航下,武夷山呈现出“一草一木皆风景,一山一水醉游人”的美丽图景。其中,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持续深化生态审判机制,不断探索符合武夷山实际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之力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高颜值”。
创新“三绿”机制,守护“好风景”
“之前通过网络搜索,知道金线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可以做药材,就到国家公园里去采摘,但不知道这是犯法,是要坐牢的。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今后肯定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在法庭上,私自采摘野生金线兰等植物的滕某说。
这是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在2021年11月创新设立全国首家以“国家公园”命名的人民法庭后,审理的首例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该案始发于2022年1月,滕某听说金线兰有药用价值,在明知金线兰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情况下,驱车到武夷山市洋庄乡大安源景区某山场,徒手从岩石上采摘野生的金线兰、草珊瑚等草药,被国家公园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现场查获。武夷山市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滕某拘役5个月零10天,并处罚金。
该案的顺利审结,也是武夷山市法院通过“亮绿灯”“布绿网”“护绿码”的“三绿”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精准护航国家公园建设的一个缩影。
不久前,武夷山市法院创新建立生态案件绿色审理通道,畅通“立、审、调、执”各环节,高效审理了黄某毁林案。黄某为了种植茶树,违反法律法规,砍伐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山场林木并丢弃。经鉴定,被毁坏的马尾松、阔叶树等树种共40株、面积达49亩。武夷山市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建生态资源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分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最终,该案审理期限缩减了30余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记者了解到,该院在“亮绿灯”的同时,还联合武夷山国家公园制定协同保护行动方案,依托武夷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快速惩治涉国家公园违法犯罪,实现自然资源保护、智能管理服务、法律纠纷处置等功能一体化运作。
与此同时,武夷山市法院不断“布绿网”,强化“山、林、水”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的综合保护。比如该院打造的“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主动服务“林长制”“湖长制”等制度体系,同时联合武夷山市河长办、检察院、水文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定期到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开展河湖长制联合执法专项巡查工作;运用“生态司法+”衔接机制,开展处置违法网箱养殖设施专项行动,有力维护水源地生态环境。
另外,武夷山市法院不断提升“护绿码”能力,将民事公益诉讼修复方案与刑事量刑相结合,刑罚履行与环境修复相补充,联合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武夷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生态赔偿资金来源、使用和监督管理。目前,该院收缴的近70万元赔偿金已全部上缴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户,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和防止生态环境污染。为加强对武夷山的协同保护,2022年5月,在南平市中院的牵头下,武夷山市法院与南平市建阳区、光泽县、邵武市等地法院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意见》,全力护航武夷山“绿色家园”。
2022年6月,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武夷山市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篇”。“这对于武夷山市法院及刚刚起步半年多的国家公园法庭的每名工作人员,都是莫大的激励。”武夷山市法院副院长余崇斌说。
赓续“双世遗”文脉,创新打造“武夷枫桥”
“一曲溪边上钓船,幔亭峰影蘸晴川……九曲将穷眼豁然,桑麻雨露见平川……”在“武夷精舍”学堂,记者耳畔回荡着这首《九曲棹歌》。作为“双世遗”,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武夷山国家公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多年来,武夷山市法院加强和本市相关部门合作,推进运用司法工具保护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实践,着力打造矛盾调处、纠纷化解的“武夷枫桥”。
武夷山市城村汉城遗址距今已有2200年历史,2022年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武夷山市法院以闽越文化、朱子文化为着力点,分别在闽越王城遗址所在地兴田镇、朱熹故居所在地五夫镇设立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推行“三审合一”模式,法官定时驻庭化解纠纷。
此前,在武夷山市五夫镇发生了一起因宗祠装饰装修引发的纠纷。南平中院和武夷山市法院依托“文化遗产巡回法庭”,把纠纷化解现场搬进祠堂,联合开展巡回调解,最终在保持祠堂相对完整性的同时,将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化解。
“文化遗产保护重在‘源头预防’,难在‘联动守护’。”余崇斌坦言。对此,武夷山市法院联合本市文物保护单位出台《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工作方案》,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做好文化遗存矛盾评估和纠纷化解工作。在不久前审理的“武夷茶博物馆”建设用地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主动靠前、联动联调,促成案件高效顺利解决,保证了市重点项目的有序推进,彰显了护航茶文化的司法“加速度”。
武夷山市法院将诉源治理工作与朱子文化相结合,总结了“问源、扬和、谕理、循法”的“朱子·家”八字审判工作法。“问源”工作法是指将朱子文化中追根溯源的哲学观及“无讼”理念引入诉源、执源治理工作,构建“三端三促”诉源治理模式,如在茶叶、民宿产业集中的镇村设立“共享法庭”“司法驿站”,截至目前已经诉前化解案件451件。“扬和”工作法是指在家事纠纷的审理中,借鉴朱子文化倡导的“家庭和睦观”,成立“詹红荔工作室”“女法官工作室”,推动建立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工作机制;建立“向阳花法律志愿服务团”,与共青团市委“小茶苗社工”签订共建协议;选派26名员额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家长课”等活动52场。“谕理”工作法是指结合朱子文化“宽容”“迁善”“笃厚”“制怒”的为人处世原则,谕理于审,谕理于调;借力“朱子读书法”推出“朱子调解法”,融入地方茶文化特色推出“摆茶调解法”,2022年以来高效调解民事纠纷530余件,调解、撤诉率55.79%;与武夷山市工商联构建沟通联系机制,选派21名“法律特派员”入驻企业协助开展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等工作。“循法”工作法是指将朱子文化“向善去恶”的思想内核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判决说理中,用情理来化解判后当事人积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冲泡“司法功夫茶”,体验“森呼吸”
武夷山不仅因“双世遗”扬名海内外,还因“岩茶”名冠天下。武夷山市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保障与当地茶旅文化发展着力点,用心“冲泡”出法韵浓厚的“司法功夫茶”。
据不完全统计,武夷茶商标注册数量已突破5万个,从事茶行业人数超过10万人。随着“武夷岩茶”知名度、价值的提升,市场主体冒用知名茶企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的乱象丛生,严重扰乱茶叶交易市场秩序。对此,武夷山市法院自2022年5月开始加强对茶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加快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格局,护航“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
近年来,武夷山市法院开设涉茶案件“绿色窗口”,将司法服务窗口移至最前沿,涉茶纠纷就地受理、优先审理、线上解纷,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武夷山市法院妥善处理涉生态茶园权属争议、拆迁安置等问题,高效审理茶叶购销、商标侵权、生产销售伪劣茶产品等纠纷386起。
武夷山市法院还向村居、茶企派驻“法律特派员”,帮助解决茶农、茶企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武夷岩茶”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等常态化涉茶法律宣传;在旅游民宿集中村设立“共享法庭”,探索调解协议线上司法确认;聘请旅游从业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陪审员,同时建立涉旅纠纷专家库,为解决茶农、茶企身边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力量。另外,武夷山市法院还与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企业、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衔接,结合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旅游行业主体发出司法建议;为性质、特点各异的纠纷量身定制“513”涉旅审判工作机制,为游客创新建立远程办案、流动调处、速审速裁、判前沟通、先行赔付的“五项制度”。
“涉旅纠纷标的小、时限短,但涉及面广、影响大。为此,我们灵活运用这些机制和制度,不仅极大提高了审理游客人身损害、购物投诉、消费维权等旅游纠纷的质量和效率,还进一步提升了武夷山水的美誉度,让每一位远道而来的游客都能在天然氧吧中尽情‘森呼吸’。”余崇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