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近期,《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审议,进一步构建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并重制度体系,为各类型知识产权提供“保护网”。

  条例草案鼓励探索创新,明确“支持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经济区依照国家和省授权,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公共服务、信用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构建创新联合体,布局专利池,参与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规定四川省建立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

  条例草案强化政府职责,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力度”等。

  条例草案突出四川特色,加强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老字号、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引导和支持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传承创新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加强川产道地药材、中药品种、经典名方、中药秘方、工艺制法、中药新药研发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医药领域相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地理标志申请、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指导、咨询和信息服务”。

  (以上资讯据相关省级人大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