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长环催字〔2023〕1号

  王维光:

  公民身份证号码:132828198108016512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凯旋路永发停车场

  你在长春市宽城区北凯旋路永发停车场从事塑料粉碎清洗经营活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生产废水通过暗管排放至市政管网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2〕3号),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通知,你拒绝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居住的永发停车场已无人,《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至户籍所在地址后被拒收,我局于2022年7月25日在《法治日报》公告送达。你于2022年8月25日公告期满后,未履行自觉缴纳罚款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缴纳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因无法直接送达,且邮寄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长环催字〔2023〕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可到我局领取该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联系人:于威,联系电话:043185378229),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长环催字〔2023〕2号

  杨永强:

  公民身份证号码:132828196701017832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凯旋路永发停车场

  你在长春市宽城区北凯旋路永发停车场从事塑料粉碎清洗经营活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生产废水通过暗管排放至市政管网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2〕4号),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通知,你拒绝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居住的永发停车场已无人,《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至户籍所在地址后被拒收,我局于2022年7月25日在《法治日报》公告送达。你于2022年8月25日公告期满后,未履行自觉缴纳罚款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缴纳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因无法直接送达,且邮寄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长环催字〔2023〕2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可到我局领取该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联系人:于威,联系电话:043185378229),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8日



  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泰安掌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农业大学申请,作出(2023)鲁09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作出(2023)鲁09强清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山东锦春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对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现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及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清算组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龙潭路17号一楼8118房间,山东锦春律师事务所,邮编:271000,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13181810872)申报债权。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逾期申报债权的,应当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

  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及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经理、实际控制人、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档案文书、证照等资料,如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农大种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李新民:本院受理原告王明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马文聪:本院受理原告陈俊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马文聪:本院受理原告刘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张怀新:本院受理的周名亮诉张怀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12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文:张怀新给付周名亮1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至本清息止)。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文群:本院受理的李召军诉张文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10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文:被告张文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李召军货款88440元)。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亢子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5民初7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刑事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以下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睢县城关镇金色摇篮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袁明明;睢县周堂镇中心幼儿园名称变更为睢县周堂镇大拇指幼儿园。

  以下1家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代码分别为睢县健康管理协会、余汉礼、51411422MJ0A28802X;睢县蓝天救援队、杨超、52411422MJ0A116994;睢县凤城街道梧桐幼儿园、王慧慧、52411422MJ0A28810M。

  以下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代码分别为睢县涧岗乡新起点幼儿园、冯治国、52411422MJG604048G。


  河南省兆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得商仲裁字(2023)第17-21号案申请人陈航宇、邵德卫、魏彩霞、陈乾坤、张由权与你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答辩期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5天下午3点0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


  李沁园:本院受理深圳市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贵州沁园半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你作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听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法定假期日顺延)2023年4月19日下午17点在本院第六法庭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太康县人民法院关于德龙X3000汽车一辆(仅车头)的拍卖公告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日10时至2023年4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太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德龙X3000汽车一辆(仅车头),起拍价为:1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