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王慧玲:本院受理原告杨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汪明书:院受理原告邓小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5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北京创展合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祥会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4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杰成、沙玉红:本院受理原告马广东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4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贾文艳:本院受理原告周明诉你及魏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2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吴金霞:本院受理原告刘静诉你及第三人三河市兴达置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北京创展合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连和诉被告北京创展合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4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王天龙:本院受理原告高敬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8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崔粉乔:本院受理原告张自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石岩:本院受理原告王吉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李宁、何海龙、李艳菊、李文涛、祖嘉成、赵琳、关红亮、王刚、常青、袁梓桐、王强、薛天娇、吴丽伟、林曦、马春成、崔磊、王红梅、赵志利、赵扬、赵浛雄、于海涛、武萌萌、赵秦雯、韦卫、马建多、李欣洋、马梦霞、刘征、王兰蓉、王慧娟:原告三河市秋叶舟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赵阳:本院受理原告杨国振诉被告赵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郸城县南丰镇南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中建蓝图(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蔡皓铭以其于“2022年6月15日13时40分许,在和泰华府工地干活时,不慎被电锯割伤右手”为由,于2022年9月23日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莱人社工伤案字(2022)44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此工伤认定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山东省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皖1823民初36-2号

  邹余伏:本院受理原告江秦峰诉邹余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1823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200-2号

  安徽碧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泾县承希缝纫设备商行诉安徽碧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2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450号

  昆山煲来乐餐饮有限公司、施晓林:本院受理原告叶慧与被告昆山煲来乐餐饮有限公司、施晓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461号

  邹余伏:本院受理原告张诗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473号

  包中顺:本院受理原告雷增加与被告包中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486号

  任六英:本院受理原告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110号

  仇进清:本院受理原告董明华与被告仇进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2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180号

  王洪平:本院受理原告程金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2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503号

  陈小惠:本院受理原告迟风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530号

  秦永武:本院受理原告丁学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陈桂泽:本院受理原告杨金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龙陵县人民法院勐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人民政府

  追缴费用决定书

  京海海淀镇追缴字﹝2023﹞000001号

  当事人:北京颐和九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14层

  2021年5月25日,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搭建于北京市海淀区六郎庄西口甲1号的违法建设作出了《强制拆除决定书》(京海海淀镇强拆字﹝2020﹞000002号)。2021年6月18日,本行政机关依法对上述违法建设实施了强制拆除(回填),共计产生执行费用人民币11725217.37元(费用清单和证明附后,具体包括:强制拆除费用2048314.52元;强制回填费用2263212.80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7413690.05元)。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费用依法应由你单位承担。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缴纳费用;如在银行开设账户,也可以转账方式到银行缴纳费用。逾期不缴纳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按照每日百分之三的标准加处滞纳金。加处滞纳金超过30日,经催告你单位仍不履行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3月21日


  周绍东:本院受理贵州顺华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周绍东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103民初75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增依达大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马蓉:本院受理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诉你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103民初136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的邓永刚律师,因保管不善将四川省司法厅2019年5月16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5107200410828011,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贵州鸿志律师事务所兰卫洪律师,因不慎将贵州省司法厅于2018年6月7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5203200210130179,执业证流水号:No.10908125,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