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支持规范灵活就业

  外卖骑手是否可以享有社保待遇?就业者在应聘中遇到性别歧视怎么办?近日举行的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上海市坚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深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等促进就业工作指导方针。要求加强投资、产业、区域、财税、金融、教育、人才等政策对就业的支持,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优化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提升就业质量;明确创业扶持措施、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载体建设等内容,以创业带动就业。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兜底帮扶,《条例》明确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的具体要求,强化就业援助工作。同时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作用,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对青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群体细化就业帮扶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公平的就业机会,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因素和就业歧视,《条例》从人力资源服务、就业性别平等、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比如,规定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依法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职业培训、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和规章制度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权利的内容。

  (以上资讯据相关市人大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