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
推深做实“十件实事”
本报讯(□彭孝月)2022年,安徽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国扫黑办“十件实事”和省委工作要求,推深做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突出政治引领、直核深挖、重案攻坚、源头治理、实战引领,高质量、一体化推进“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效带动了社会治安情况持续好转,2022年上半年,安徽省群众安全感指数达97%。
扫黑清财并行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为提高线索查实率和成案率,安徽省扫黑办将线索直核深挖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重要牵引,并参照全国扫黑办督办单模式,围绕重点涉黑涉恶线索,严格落实“一件一督办”,先后向8个市发出31份督办单。同时,紧盯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查实率、成案率,建立健全“厅级领导包案领办、部门下沉会商督办、市级专班提级核办、公安纪检联合查办”四项机制。目前已按期完成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常态化以来下发的第19至30批次线索攻坚任务,461条线索全部办结。
安徽省扫黑办将攻克重大案件作为检验常态化扫黑除恶战果的重要标志,4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2件二审审结,2件移送审查起诉。以此为抓手,安徽省扫黑办先后挂牌督办17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向10个省辖市发出督办单。截至2022年11月底,17件省挂牌案件2件二审审结,10件在审,4件在诉,1件在侦,22名目标逃犯已到案18名。
针对“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问题,安徽省扫黑办深化运用“联点包案、专项督导、专案会商、逐案复核”等工作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组织对2020年、2021年侦结的37件涉黑案件逐案过筛、复核督导,实现专项斗争以来该省涉黑案件复核全覆盖。据了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3件3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移送检察机关27人。
强化打财断血是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关键。安徽省坚持查办案件与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同步进行,全面收集、审查固定有关证据,综合采取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查扣冻”涉案资产25.78亿元。针对不动产难处置问题,推动16个省辖市法院、财政等部门联合建立涉案财物移交财政处置机制。目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已执行到位涉黑涉恶涉案财产16.01亿元,到位率94.57%。对不宜“查扣冻”的经营性涉案资产,及时申请代管托管,避免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失业。
补齐短板弱项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公开性严重暴力犯罪和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安徽省扫黑办在推进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打掉农村地区黑恶犯罪团伙39个。与此同时,安徽省巩固完善政府牵头行业整治机制,扎实推进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截至2022年11月,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机关累计发出涉黑涉恶案件“三书一函”626份,完成整改592份,整改率达94.57%。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春雷行动”,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趋近于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挂牌督办4批18起重大典型案件,配合打掉“砂霸”“矿霸”等黑恶犯罪团伙19个。安徽省住建厅推动安徽各市建立“3+X”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住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安徽省教育厅推动建立多所专门学校以教育引导问题青少年。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快网贷机构处置,全省纳入整治范围的94家网贷机构全部停业退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查处9起垄断案件。
为打击街头犯罪,安徽省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梳理2022年全省立案侦办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4类案件,启动侦办涉恶案件11起。目前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涉恶九类案件6489起,破案5984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5012人。
有效开展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工作能够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安徽省司法厅明确衔接安置、跟踪帮教等工作流程,落实“无缝对接、双列管、必接必送”等机制,建成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43个、依托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199个,确保全省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2022年零涉及重特大案事件。
创新理念方法 提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为持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安徽省扫黑办及时研究扫黑除恶斗争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确保扫黑除恶行稳致远。
在安徽省委的支持下,配强省扫黑办力量,省委政法委设立扫黑除恶工作处,核增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强化实体化运行。16个省辖市全部批复在市委政法委成立扫黑除恶内设机构。省直各成员单位均保留工作专班,人员配置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同时,着力培养一批扫黑除恶专家、尖兵,陆续组建省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特派督导专员库、社会监督员库,推动省辖市比照执行,有力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高质量推进。
为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系统性制度成果,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面总结专项斗争及常态化以来全省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战法;研究制定向全国扫黑办、省委请示报告“双清单”;印发直核深挖指引,提炼推广“五查四问三调”工作法,有力提升各地线索核查水平;出台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通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在押犯罪嫌疑人移送前“腐伞网”谈话制度,实现“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制度化、规范化;出台特派督导工作办法,进一步增强特派督导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作用。安徽省纪委监委、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分别出台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办法》“部门版”。
着眼常态化扫黑除恶形势任务,安徽省创造性提出“大数据+扫黑除恶”工作模式,制定省“大数据+扫黑除恶”平台建设方案。安徽省委政法委成立省级工作专班,目前建成省级涉黑涉恶基础数据库,完成省、市两级线索查核工作平台建设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