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共六章48条,明确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相关概念和基本原则、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持续符合的基本要求以及托管业务范围和托管职责。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并从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业务独立性、授权控制、业务准入、宣传营销、数据保护等方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持续监管措施、监管处罚、数据报送等。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持续符合相关基本要求,确保经营战略、管理能力、组织架构、专业素质、资源保障能够有效满足托管业务管理和相关风险管控需要。银行自身经营稳健审慎,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规定;具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制定完备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设有托管业务专营部门,配备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从业经验;具备保管资产的条件,能够保障托管资产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具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和健全系统,配备安全监控和防范设施。

  《办法》对强化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管作出规定,对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组织架构、业务规范、系统安全等提出监管要求,将托管业务合规性和审慎性作为监管评级的重要依据。对于商业银行违规开展托管业务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不符合托管业务资质、不满足托管业务能力要求、托管业务开展不审慎的商业银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相关业务。明确银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实施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自律管理,维护托管业务的市场秩序、规范托管业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