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果洛:多元履职构筑绿色生态“检察屏障”
本报讯(□张毓顺 通讯员卡毛先) 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以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携手清四乱 保护三江源”“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紧盯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监督,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能动履职,坚守生态安全底线
果洛州检察机关以服务保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将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携手清四乱 保护三江源”“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同果洛州开展的“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域无垃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核查摸排水资源、生物多样性、矿产资源及城镇乡村建设、野生动物致害等重点领域及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坚决守护绿色、生态底线。
截至2022年10月底,果洛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5件,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14份、磋商函3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案,挽回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36.23万元。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1万余吨,恢复治理草场200余亩,拆除影响行洪安全及生态保护的违建场所16440平方米,设立警示标识53块,其中4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打造检察品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果洛州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打造“聘任千名检察联络员”“致力守护三江源头 确保黄河生态安全”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公益诉讼品牌,相继聘任1063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员,实现了检察联络员在各县、乡镇全覆盖,有效将公益诉讼工作覆盖到基层,延伸到农牧区。
各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先后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络站”,其中,“玛多县人民检察院驻三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联络站”成为首个县级驻国家级生态公园的生态保护站。2021年,玛沁县检察院挂牌成立驻六县“生态环境保护联络站”,为更加全面、有效保护好三江源生态环境及推进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奠定了基础。
完善协作机制,服务综合治理大局
果洛州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协作紧密的合作关系,与州河长办、林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协作推进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保护暨建立“3+2”依法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意见》,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导等方式,共同推进果洛“山水林田湖草湿”生态系统保护。
同时,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首届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会,与省内各沿黄七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为青海沿黄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助推黄河青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提供了有力机制支撑。
此外,果洛州检察机关主动与毗邻的四川、甘肃两省“检法”联系,积极协商达成共识,相继签订《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配合机制》《黄河流域上游青甘川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关于加强多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全面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保护体系,共同推动消除污染、增殖投放、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修复措施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果洛州检察机关将切实扛起江河“源头”责任,为筑牢三江源生态屏障、建设更美现代化新果洛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