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集聚社会力量携手“益心为公”
“没想到工作中随手拍的一张照片,真的帮助到了检察官。”小陈兴奋地说。小陈刚刚大学毕业,是一名共青团“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的志愿者,同时也注册成为了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的“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前几天,他拍下的一处废弃大棚大量农用薄膜造成“白色污染”的照片,引起了建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关注,立即调查核实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而像小陈这样的“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在建湖县有30多名。
在“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们的帮助下,建湖县检察院有效切入乡村生态公益保护专项行动,用1年时间走遍了全县每一个村(居)。先后处理各类公益损害问题60多件,协同当地政府有效解决公益保护“疑难杂症”。
“公共利益涉及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公益诉讼不是单打独斗,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建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征汉年说。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公益保护“多元共治”理念,先后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特聘检察官助理等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构建起公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在社会各界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质量都得到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办理的100多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有近半数得到志愿者们的帮助,他们积极提供优质线索,给予专业支持,参与听证回访。
除了年轻的共青团员,帮助检察官共同开展公益保护的,还有来自社会各界、热心公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通过在公益诉讼办案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探索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建湖县检察院已办理代表建议24件,通过法治方式和法治渠道共同推动公益受损问题的监督治理,实现柔性建议的刚性落实。
日前,建湖县检察院收到一份关于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涉及砍伐树木、占用道路绿化配置健身器材的问题。“当地村委会也是好心办了坏事,但涉及公共利益,问题必须整改。”检察官第一时间跟进,从收到代表建议,到发出检察建议,再到初步整改,用时仅仅5天。
在整改现场,参与回访的人大代表感叹道:“占用道路绿化的健身器材这么快就被移走了,重新栽上了小树苗,检察公益诉讼的确有实效。”
寻求跨部门的协作,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建湖县检察院通过健全联动机制,凝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共识,推动公益诉讼各个环节有效衔接,达到社会共治的效果。
良好水环境是建湖县的生态优势。今年初,建湖县检察院与建湖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协作办法,以“河长+检察长”的合作互动,探索“检察护水”新模式。在各层级河长的共同努力下,推动对主干河道、生态湖泊、城乡水网的系统性治理,特别是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沿线问题治理,收到明显成效。
而水政相关部门也对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专业技术上的支持。在建湖县检察院承办的一起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中,就邀请了水利部门特聘检察官助理共同赴案发地参与调查,提供专业性意见,在全省率先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案件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